招標公告
招標項目編號:JLXDB-15-042
一.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白城市生態新區棚戶區改造集中回遷區工程已由白城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白發改投字[2013]84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白城市新開城市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自籌,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環境景觀工程監理及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及標段劃分:
監理部分:白城市生態新區棚戶區改造集中回遷區工程環境景觀工程施工監理
施工部分:一標段:白城市生態新區棚戶區改造集中回遷區工程環境景觀工程(綠化工程)
二標段:白城市生態新區棚戶區改造集中回遷區工程環境景觀工程(綠化灌溉、硬化鋪裝、雨水管網等)
2.2工程建設地點為白城市生態新區
2.3計劃開竣工日期:2015年9月1日開工,2015年11月20日竣工,工期81日歷天;
2.4監理依據符合國家標準《建設工程監理規范》及吉林省地方標準《建設工程監理規范實施細則》的要求;施工質量要求符合國家相關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及相關標準的合格工程。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監理部分:要求投標人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市政公用工程監理乙級及以上資質的法人單位。擬派出的總監理工程師應具備國家注冊證書。總監及各專業監理工程師,不得在其他工程兼職,所有監理人員必須在施工現場。
施工部分:一標段:投標申請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城市園林綠化施工三級及以上資質,在近3年內完成過類似工程的施工業績,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相關專業貳級(含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未擔任其他在建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
二標段:投標申請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市政公用工程二級及以上資質,在近3年內完成過類似工程的施工業績,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相關專業貳級(含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未擔任其他在建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
3.2擬派出的項目管理人員,應無在建工程,否則按廢標處理。
3.3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4各投標人均可就上述標段中的--個標段投標。
3.5入吉企業在我省承攬工程應按吉林省相關規定辦理備案手續。(詳見吉建管〔2007〕17號、吉建管[2011]32號、吉建管〔2014〕6號文件)
3.6拒絕列入政府不良行為記錄期間的企業或個人投標。
3.7投標申請人應持資格審查所需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到白城市生態新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并填寫《建設工程投標企業資格審查表》后方可參加投標。注:《建設工程投標企業資格審查表》需加蓋法人章。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_2015年8月7日至2015年8_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時至_11時,下午_14時至17時(北京時間,下同),在白城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白城市政務大廳,公園東路14號)報名后到吉林省信達交通招標有限公司持單位介紹信及相關證件購買招標文件。
4.2招標文件監理部分每套售價300元,施工部分每標段每套售價500元售后不退。圖紙押金500元,在退還圖紙時退還(不計利息)。
五.投標文件的遞交
5.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15年8月28日_14時10分,地點為白城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白城市政務大廳,公園東路14號)。
5.2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5.3投標申請人在提交投標文件時,應按照有關規定提供投標保證金(詳見招標文件)。
5.4有效投標人不足三家時,招標人另行組織招標。
5.5當投標人的有效投標報價超出招標人設定的控制價時,該投標報價視為無效報價。
六.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吉林省建設信息網、吉林省建設項目招標網、白城市建設信息網、東亞經貿新聞報上發布。
七.聯系方式
招標人:白城市新開城市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地址:白城市生態新區
聯系人:張女士
聯系電話:0436-6982025
招標代理機構:吉林省信達交通招標有限公司
辦公地址:吉林省長春市經濟技術開發區臨河街200-1號
郵政編碼:130000
聯系人:劉女士
聯系電話:13943685961
201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