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順市積極爭取落實國家、省級造林綠化項目資金、退耕還林資金10億元,市級每年安排資金不少于5000萬元,各縣(區)每年安排資金不少于2000萬元,(其中,黃果樹、龍宮、開發區每年安排不少于1000萬元),并擬建立金融保險支撐制度,加大政策性森林保險力度;組織編制森林覆蓋率增長和森林資源發展規劃,積極推行土地使用者、造林專業隊、公司企業、專業合作組織先建后補造林機制,實行包苗木、包栽、包活、包管、包成林的五包保制度,按照“誰造誰有”的原則,建立財政激勵機制;采取定人、定責、定程序,對整地、苗木、栽植、管護、補植、撫育進行規范管理,確保造林任務全面完成;建立健全森林資源保護任期目標責任制,進一步加強森林防火及林業有害生物防治等工作的有效推進,并把森林覆蓋率、造林任務完成率、合格率、造林成林率等納入工作業績考核,對工作不力者將進行通報。
同時,該市還把造林綠化與林業產業發展相結合,采取“公司+農戶+基地”的經營模式,積極培育林業主導產業;與旅游升級發展相結合,著力在通道、村寨及小區、景區、園區等地進行綠化,加強對各景區景點實施荒山造林、退耕還林,實現景區景點應綠盡綠;與新型城鎮化建設相結合,全面推進城鎮綠化,加強公共綠地建設;與“四在農家·美麗鄉村”建設相結合,積極開展小康村寨綠化行動,推進農村綠化美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