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文化館綠化景觀工程施工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平湖市文化館綠化景觀工程已由平湖市發展和改革局以平發改投[2016]10號文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平湖市文化館,建設資金來自財政安排,招標人為平湖市文化館。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本工程位于平湖市新華南路東側、曹兌路北側,總用地為2516平方米。該工程內容為新增瀝青道路、花崗巖鋪裝、綠化種植、停車位改造、地下排水、照明及線路敷設等。工期120日歷天。
2.2本次招標工程的概算造價為417萬元,單項合同估算價約310萬元,采用工程量清單計價、資格后審方式招標。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城市園林綠化專業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
3.2
要求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有嘉興市園林項目主管資格或經嘉興園林市政局登記并錄入IC卡系統的園林高級工程師職稱,IC卡錄入在投標人單位,并無在建工程。
3.3其他要求:
(1)投標人須具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2)浙江省外投標人須具有《省外企業進浙承接業務備案證明》;
3.4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本項目招標文件和補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施工圖紙等所有相關文件均以網上下載方式發放。下載地址:平湖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http://ztb.pinghu.gov.cn/)。
4.2招標文件網上下載時間:2016年2月15日至投標截止時間。
4.3潛在投標人對招標文件有疑問的,應將提出的問題報送到平湖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相對應工程提疑欄目,提交疑問截止日為2016年2月22日。招標人將于2016年2月23日前在網上發布補充(答疑、澄清)文件。
4.4招標文件工本費800元、席位費200元在開標現場交納,否則投標文件將被拒收。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16年3月9日9時00分,地點為平湖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310室(平湖市新華南路與池海路路交叉口行政服務中心三樓)。
5.2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平湖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http://ztb.pinghu.gov.cn/)及平湖市委機關報《嘉興日報·平湖版》上刊登發布。
7、特別說明
7.1本項目投標保證金伍萬元人民幣,采用網銀轉帳方式,未辦理相關手續的投標人請參照平湖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網上報名及交退保證金流程介紹和客戶端操作說明》盡快辦理。由于網銀轉賬具有時差性,投標人必須于投標截止時間兩個工作日16:00點前完成支付。
7.2未辦理IC卡的投標人在參加投標前請到嘉興市招投標管理辦公室將企業基本信息和擬在嘉承接業務的人員情況錄入嘉興市IC卡自助報名管理系統。中標候選人在公示期內刷IC卡,招標人在發出中標通知書前將向招投標管理機構查詢擬派項目負責人IC卡的鎖定情況,如擬派項目負責人IC卡不能鎖定的(IC卡無效、擬派項目負責人承接項目過多或其他不符合招標文件及有關規定等),招標人取消其中標資格。
7.3政府投資項目,招標人將在公示期內向平湖市檢察院查詢中標候選人及其擬派項目負責人的“行賄犯罪檔案記錄”情況,如投標人或其擬派項目負責人有“行賄犯罪檔案記錄”的,招標人取消其中標資格。查詢范圍:自2013年3月9日起至投標截止日止。
7.4本次招標的招標文件、補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施工圖紙等所有相關文件均以網上下載方式發放,潛在投標人應自行關注網站公告,招標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標人因自身貽誤行為導致投標失敗的,責任自負。
8、聯系方式
招標人:平湖市文化館 招標代理機構:嘉興市建新工程造價咨詢事務所有限公司
地址:平湖市新華南路1083號 地址:平湖市新華中路136號
郵編:314200 郵編:314200
聯系人:盧先生 聯系人:周女士
電話:0573-85155820 電話:0573-85022125
傳真:傳真:0573-85073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