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第二工人文化宮提質改造(重建)項目已由株洲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株發改備[2015]160號文批準建設,項目業主(即招標人)為株洲市第二工人文化宮,資金來源為業主自籌,已基本落實。湖南萬達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業主委托,對本工程的施工監理進行公開招標,歡迎符合條件的投標人前來投標。
1.工程名稱:株洲市第二工人文化宮提質改造(重建)項目施工監理
2.工程概況:本招標項目主要建設一棟高層商業文化綜合樓,包含“三館”(職工文化創作館、職工創新成果展覽館、非物質文化遺產博物館),“四城”(圖書城、文化用品商業城、飲食文化城、精品百貨商城),“五中心”(職工服務中心、職工文化活動中心、職工運動健身中心、職工影視娛樂中心、職工會議創意中心)。總建筑面積約106987.57平(地上建筑面積約72935.45平,地下室建筑面積約34052.12平,具體面積以規劃部門審定面積為準),總投資約35000萬元,其中建安工程費用約27785萬元。
3.招標范圍:本招標項目設計施工圖范圍內全部工程的施工準備、施工及保修階段的監理,具體工作范圍及界線以招標人下達的任務書為準。
4.工期控制目標:以本招標項目各單項或單位工程的施工合同中所確定的施工工期為工期控制目標。
5.質量控制目標:以本招標項目各單項或單位工程的施工合同中所確定的質量標準為質量控制目標。
6.投資控制目標:控制在本招標項目施工合同約定的范圍內。
7.投標人資格條件
7.1具有獨立的企業法人資格和有效的營業執照;
7.2投標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房屋建筑工程監理甲級及以上企業資質;
7.3擬任總監理工程師必須具有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證書(注冊專業應含房屋建筑工程,且無在監項目),項目現場監理部其他關鍵崗位人員要求詳見招標文件投標須知第6條;
7.4湖南省外監理企業應按湘建建[2012]92號文要求辦理《省外工程建設中介服務企業入湘登記證》,或按照湘建建[2015]190號文已在《湖南住房和城鄉建設網》上發布了其企業基本信息;
7.5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工程投標,否則,其投標均無效;
7.6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7.7其他要求詳見招標文件相關規定。
8.資格審查方式:本項目采用資格后審,資格審查合格的投標人均為入圍投標人。
9.評標辦法:采用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的湘建建[2013]283號文中的綜合評估法。
10.招標文件的獲取及澄清答疑發布
10.1請從2016年5月27日至2016年6月17日9時00分(北京時間,下同)在株洲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址:http://www.zzztb.net)進行網上下載/獲取招標文件、圖紙。如通過網絡下載,其招標文件與書面招標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招標文件每套售價400元,遞交投標文件時繳納。
10.3招標文件及澄清答疑采用網上發布方式。招標人對招標文件、招標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株洲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址:http://www.zzztb.net)“招標文件下載”欄目上發布,投標人自行下載。
11.投標文件的遞交:
11.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簡稱“投標截止時間”,下同)及開標時間均為2016年6月17日9時00分(北京時間),遞交地點為株洲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六樓開標室(株洲市天元區牛家牌路111號)。
11.2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寫標注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11.3投標人委托代理人必須為擬任本項目總監理工程師,須親自到場參加開標會;湖南省外企業還必須由企業法定代表人親自到場參加開標會,法定代表人確因出國、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場的,必須提供相關證明原件,并由法定代表人委托擬任總監理工程師到場,否則,招標人不予受理。
12.發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標公告同時在《中國采購與招標網》、《湖南省招標投標監管網》、《株洲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上發布。
13.行政監督:本項目接受株洲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依法實施的行政監督。電話:0731-28686070。
14.聯系方式
招標單位:株洲市第二工人文化宮
地址:株洲市天元區長江南路4號
聯系人:尹主任
電話:0731-28811140
代理機構:湖南萬達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區長江中央商務大廈A座五樓
聯系人:曾女士周女士
電話:0731-228614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