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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園林景觀工程15個必須注意的標準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17-06-15  

        1、建筑單體散水、勒腳部位的景觀堆坡(或覆土)高度嚴禁超過室內±0.000標高線。

        2、小區周界綠化與周界報警設備的水平距離應控制在0.5m以上,并應根據綠化生長速度定期進行修剪。

        3、為保證攝像監控效果,園區出入口、人行出入口、單元出入口等部位,夜間應保證足夠照度,環境照度不應小于50Lux。

        4、室外臨空處高差大于等于1.0m時應設置防護欄桿,欄桿高度從可踏面起算不應小于1.05m。

        5、室外花缽、壁爐、雕塑等獨立構件應與基座等主體有可靠連接。

        6、泳池水位應符合安全規定,成人泳池水深應控制在1.3m以內,兒童泳池水深控制在0.3-0.6m之間,按摩池水深應控制在0.8-0.9m之間。

        7、經營性泳池應考慮洗腳池、強制噴淋設施等的設置,且應滿足地方相關規定要求。經營性泳池區內任何位置照度均不應小于80Lux。

        8、泳池內不得設置有假山、橋洞、暗壩、臺階、槽溝等容易發生人身傷害事故的設施。

        9、圍墻、擋土墻、下沉式花園墻體等有壓頂石的部分應設置滴水線(槽),防止雨水流掛現象發生。

        10、硬底人工水體近岸2.0m范圍內,水深不得大于0.7m,汀步附近2.0m范圍內,水深不得大于0.5m,無法滿足此項要求的區域應設置安全護欄。

        11、景觀小品等室外構筑物應進行施工圖深化設計,施工過程中不得擅自變更結構尺寸。

        12、泳池、水景(系)內馬賽克等飾面材料鋪貼應采用專用粘結劑,基層防水應采用水泥基防水砂漿,泳池內側嚴禁使用柔性防水材料。

        13、泳池溢水口格柵應采用不銹鋼、花崗巖(背襯不銹鋼)等材質,不得使用ABS塑料等易老化、斷裂材料。

        14、園林樹種的選擇應符合當地風俗習慣,規避禁忌樹種的出現。景觀工程綠化堆坡與鋪裝之間應設置有組織排水系統。垃圾收集點和垃圾房等部位應設置有污水排放系統。

        15、室外磚砌體景觀墻應使用水泥砂漿進行雙面粉刷,結構與壓頂石之間因模數產生的空隙,應使用防水砂漿處理后再進行飾面施工,以避免泛堿。多、高層公寓架空層非出入口部位(含單體周邊)應設置綠化隔離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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