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市園文局《關于大力發展屋頂綠化垂直綠化的請示》,已經市政府同意,現予轉發,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九九六年七月二十八日
關于大力發展屋頂綠化垂直綠化的請示
市人民政府:
近年來,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視下,我市的綠化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由于種種原因,市區內的綠地率和綠化覆蓋率還很低,生態環境改善不明顯。為了改變這一現狀,根據國際上提出的“21世紀城市發展的戰略是城市與自然共存共榮”的目標,把杭州建成國際一流的風景旅游城市,切實改善城市生態環境,擬在確保建設項目綠地率,加快城市地面綠化的同時,大力發展屋頂綠化、垂直綠化。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凡在1996年8月1日前竣工并投入使用,原批準規劃總圖有屋頂綠化的建筑,應在1997年7月底前完成綠化。
二、1996年8月1日前竣工并投入使用,原批準規劃總圖未安排屋頂綠化的建設項目的裙房、車庫、地下室屋面等可以綠化或適合屋頂綠化的建筑物,應在1996年年底前拿出屋頂綠化方案,報所在區綠化辦公室,由區綠化辦公室確定試點單位,獲得經驗后,逐步推廣。
三、將于1996年8月1日以后竣工的各類在建高層建筑項目的裙房、地下室、車庫屋面必須在1996年年底前拿出屋頂綠化方案,方案應充分考慮承載負荷、防滲漏及抗旱設施,報區綠化主管部門批準后,保證與主體工程同步施工,同時竣工驗收。
四、從1996年8月1日起,各類建設項目的高層建筑裙房、地下室、車庫以及多層以下的平屋頂建筑,在設計時,必須安排能適應屋頂綠化的屋面結構,同時制訂屋頂綠化方案。多層平屋頂住宅應積極創造條件實施屋頂綠化,并在實施物業管理的住宅小區先行推廣。市規劃、建設主管部門在審批建設項目時應審查其屋頂結構是否美觀,是平屋頂的要審查是否符合屋頂綠化要求;其屋頂綠化方案須經園林綠化主管部門審核。
五、適宜種植垂直綠化的各類建筑的東西墻面、沿街圍墻,應及時綠化,技術上有困難的單位,可委托當地綠化部門代為綠化。
六、為鼓勵屋頂綠化,屋頂綠化面積可按比例折算成該項目的綠地率指標。屋頂綠化可折算成綠地率的上限控制在建設總用地的5個百分點內,具體折算辦法見附表。屋頂綠化面積按100%比例計為該項目綠化覆蓋率。缺養、少管導致綠化了的屋頂“綠地”不復存在,按占用綠地處理。養管水平差的,當年不得評為綠化先進單位,已取得綠化先進稱號的應取消榮譽稱號。
七、屋頂綠化、垂直綠化費用列入項目建設經費。
八、各屋頂綠化單位應落實人員、經費,設置必要的抗旱設施,抓好屋頂綠化的養護、管理。各區政府、各行業主管部門應督促管轄范圍內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做好這項工作。
九、各級綠化管理部門必須把搞好轄區范圍內的屋頂綠化工作作為自已的重要職責來抓。要加強對屋頂綠化和垂直綠化的技術指導和督促檢查。對好的典型經驗要及時推廣,對放任不管或只種不養的要限期整改。要將屋頂綠化和垂直綠化納入各級綠化管理部門的年終考核內容。
以上意見,如無不妥,請予轉各區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