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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施工質量驗收之程序和組織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15-06-11  

        一、檢驗批的質量驗收

        (一)檢驗批合格質量規定

        (1)主控項目和一般項目的質量經抽樣檢驗合格。

        (2)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據、質量檢查記錄。

        從上面的規定可以看出,檢驗批的質量驗收包括了質量資料的檢查和主控項目、一般項目的檢驗兩方面的內容。

        (二)檢驗批按規定驗收

        1.資料檢查

        2.主控項目和一般項目的檢驗

        3.檢驗批的抽樣方案

        4.檢驗批的質量驗收記錄

        (三)檢驗批的驗收程序和組織

        二、分項工程質量驗收

        1.分項工程質量驗收合格應符合的規定

        (1)分項工程所含的檢驗批均應符合合格質量規定。

        (2)分項工程所含的檢驗批的質量驗收記錄應完整。

        2.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記錄

        分項工程質量應由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專業技術負責人)組織項目專業技術負責人等進行驗收,并按表5-4記錄。

        3.分項工程的驗收程序與組織

        分項工程由專業監理工程師組織項目專業技術負責人等進行驗收。

        檢驗批和分項工程是建筑工程施工質量基礎,因此,所有檢驗批和分項工程均應由監理工程師或建設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組織驗收。

        三、分部(子分部)工程質量驗收

        1.分部(子分部)工程質量驗收合格應符合的規定

        (1)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項工程的質量均應驗收合格。

        (2)質量控制資料應完整。

        (3)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和設備安裝等分部工程有關安全及功能的檢驗和抽樣檢測結果應符合有關規定。

        (4)觀感質量驗收應符合要求。

        分部工程的驗收在其所含各分項工程驗收的基礎上進行。

        觀感質量驗收:以觀察、觸摸或簡單量測的方式進行,并由各個人的主觀印象判斷,綜合給出質量評價。

        評價的結論:“好”、“一般”和“差”三種。

        “差”的檢點應通過返修處理等進行補救。

        2.分部(子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

        分部(子分部)工程質量應由總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專業負責人)組織施工項目經理和有關勘察、設計單位項目負責人進行驗收,并按表5-5記錄。

        3.分部工程的驗收程序與組織

        分部工程應由總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組織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和項目技術、質量負責人等進行驗收;由于地基基礎、主體結構技術性能要求嚴格,技術性強,關系到整個工程的安全,因此規定與地基基礎、主體結構分部工程相關的勘察、設計單位工程項目負責人和施工單位技術、質量部門負責人也應參加相關分部工程驗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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