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為美化城市、改善環境、服務經濟發展,射陽縣園林綠化管理局經縣政府批準實施射陽縣紅旗路(交通路-雙擁北路)沿河景觀帶改造工程。工程資金來源為縣財政資金,已落實。招標人為射陽縣園林綠化管理局。根據建設工程招投標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采用公開招投標方式,擇優確定該項工程施工承包人。
2、項目概況
2.1項目名稱:射陽縣紅旗路(交通路-雙擁北路)沿河景觀帶改造工程。
2.2項目地點:射陽縣紅旗路(交通路-雙擁北路)。
2.3項目內容:綠化栽植、土方、園路、園林小品維修等。
2.4資金來源:縣財政資金。
2.5合同估算價:約150萬元。
2.6招標控制價(投標最高限價):在招標文件中確定。
2.7計劃開工時間:2015年5月。
2.8工期:40天(其中綠化工程工期15天)。
2.9質量標準:合格。
2.10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11標段劃分:本工程為一個標段。
2.12招標計價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單計價。
3、投標人資格條件
3.1具備獨立法人資格;
3.2同時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定的城市園林綠化工程專業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等級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等級;
3.3若不同時具備第3.2條資質條件,應由具有城市園林綠化工程專業承包資質等級的施工企業為牽頭方與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等級的施工企業簽訂聯合投標協議,組成聯合體參加投標。
3.4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若是聯合體投標,具有市政工程資質企業提供);
3.5擬定項目負責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建造師注冊證書(或小型項目管理師證書)和安全生產考核B類合格證;
3.6綠化工程技術負責人具有綠化工程專業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
3.7擬定項目組成員不少于5人,均應具有與投標申請人簽訂的有效勞動合同原件以及自投標前一年內連續6個月由投標人為其向社保機構交納的社保基金單據原件(如提供的是養老保險手冊,手冊中須附上述期限內的繳費清單;如提供的是社保機構出具的證明,證明中須有名單并注明繳費期間);
3.8無法律、法規規定投標受限情形。
4.工程款支付辦法
4.1工程交工初驗合格,2016年春節前,付中標價的30%工程款;
4.2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并完成第一年缺陷責任期缺陷責任工作和死亡苗木補栽,2017年春節前,再付中標價的40%工程款;
4.3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并完成第二年缺陷責任期缺陷責任工作和死亡苗木補栽,2018年春節前,按審計結論結清剩余工程款(扣留補栽部分苗木款,待補植后滿一年(成活)結清)。
4.4栽植樹木兩年養護期滿,成活率須達95%;
4.5若是聯合體中標,應由牽頭方辦理工程款相關手續。
5、投標保證金
5.1投標保證金數額:3萬元;
5.2投標保證金交納時間:投標截止時間前;
5.3投標保證金交納方式:從投標人基本帳戶匯入招標文件載明的“保證金專戶”;
5.4若是聯合體投標,投標保證金應由牽頭方交納。
6、資格審查
本項工程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對投標人資格進行審查。
7、評標定標方法
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招標文件設定投標最高限價,高于最高限價的投標為廢標;投標報價不得低于通過初步評審報價平均數×K。K為開標現場隨機確定的0.95、0.96、0.97三個數字中的一個數字。低于通過初步評審投標報價平均數×K的投標報價不作為中標候選人(當通過初步評審投標報價大于等于7家時,去掉一個最高報價和一個最低報價后求其平均值)。
8、投標報名
8.1報名時間:2015年5月6日至2015年5月12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星期假日除外)。
8.2投標報名地點:射陽縣招標中心(射陽縣行政服務中心三樓地址:射陽經濟開發區西區)
8.3投標報名應具有:
(1)報名人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兩份復印件、勞動合同原件和兩份復印件、繳納社保基金有關憑據原件及其兩份復印件;
(2)檢察機關出具關于投標人的《關于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告知函》原件和復印件(華東六省一市投標人亦可直接到射陽縣檢察院查詢并出據),若是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成員均需提供;
(3)單位介紹信及其復印件或加蓋申請人公章的投標申請書(格式自擬)及其復印件(若是聯合體投標,投標申請書應明確聯合體成員名稱);
(4)投標人的銀行基本帳戶開戶許可證原件和兩份復印件(需加蓋單位公章)。
8.4投標報名聯系人:于廣勝。
8.5投標報名聯系電話:0515—82396891。
9、招標文件的獲取
另行通知。
10、公告發布時間
2015年5月6日-2015年5月12日。
11、聯系方式
招標人:射陽縣園林綠化管理局
地址:射陽縣城人民西路66號
聯系人:束永軍
聯系電話:0515-82303459
招標代理機構:射陽縣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射陽縣城人民西路66號
聯系人:周國惠
聯系電話:0515-8234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