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
長江中游城市群發展規劃的通知
發改地區[2015]738號
江西、湖北、湖南省人民政府,國務院有關部委、直屬機構:
經國務院批準,現將《長江中游城市群發展規劃》(以下簡稱《規劃》)印發你們,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動長江中游城市群發展,對于依托黃金水道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加快中部地區全面崛起、探索新型城鎮化道路、促進區域一體化發展具有重大意義。江西、湖北、湖南省人民政府和國務院有關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長江中游城市群發展規劃的批復》(國函〔2015〕62號)精神,提高認識、緊密合作、扎實工作,共同推動《規劃》的落實,努力將長江中游城市群建設成為長江經濟帶重要支撐、全國經濟新增長極和具有一定國際影響的城市群。
二、請江西、湖北、湖南省人民政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密切協調配合,落實工作責任,完善定期會商機制和工作推進機制,抓緊制定實施方案和專項規劃,依法落實《規劃》明確的主要目標和重點任務。《規劃》實施中涉及的重大事項、重大政策和重大項目按規定程序報批。
三、請國務院有關部門按照職能分工,在規劃編制、政策實施、項目安排、體制創新等方面給予積極支持,指導和幫助解決《規劃》實施中遇到的問題。
四、我委將按照國務院批復精神,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規劃》實施情況的跟蹤分析和督促檢查,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總結新經驗,適時會同江西、湖北、湖南省人民政府組織開展《規劃》實施情況評估,重大問題及時向國務院報告。
國家發展改革委
2015年4月13日
附件
長江中游城市群發展規劃
2015年4月
前言
長江中游城市群是以武漢城市圈、環長株潭城市群、環鄱陽湖城市群為主體形成的特大型城市群,規劃范圍包括:湖北省武漢市、黃石市、鄂州市、黃岡市、孝感市、咸寧市、仙桃市、潛江市、天門市、襄陽市、宜昌市、荊州市、荊門市,湖南省長沙市、株洲市、湘潭市、岳陽市、益陽市、常德市、衡陽市、婁底市,江西省南昌市、九江市、景德鎮市、鷹潭市、新余市、宜春市、萍鄉市、上饒市及撫州市、吉安市的部分縣(區),國土面積約31.7萬平方公里,2014年實現地區生產總值6萬億元,年末總人口1.21億人,分別約占全國的3.3%、8.8%、8.8%。長江中游城市群承東啟西、連南接北,是長江經濟帶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實施促進中部地區崛起戰略、全方位深化改革開放和推進新型城鎮化的重點區域,在我國區域發展格局中占有重要地位。
為大力促進中部地區崛起、加快將長江流域打造成中國經濟新支撐帶,根據《國務院關于大力實施促進中部地區崛起戰略的若干意見》(國發〔2012〕43號)關于“鼓勵和支持武漢城市圈、長株潭城市群和環鄱陽湖城市群開展戰略合作,促進長江中游城市群一體化發展”的精神和《國務院關于依托黃金水道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的指導意見》(國發〔2014〕39號)、《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有關要求,編制本規劃,用于指導和推進今后一個時期長江中游城市群合作聯動與一體化發展。規劃期為2015—2020年,遠期展望到20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