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正式公布了2016年山東省園林城市評價結果,樂陵、鄆城、嘉祥、曹縣、平原5個市(縣)達到了山東省園林城市標準。
評價工作根據《城市園林綠化評價標準》和住房城鄉建設部園林城市創建有關部署開展,按照資料預審、衛星遙感、現場考核等程序進行,并經廳長辦公會審議通過。這些城市園林綠化工作的提升,對于推動全省城鄉園林綠化工作協調發展、促進生態文明建設具有重要作用。
截至目前,全省省級以上城市(縣城)達到80個,其中國家生態園林城市1個,園林城市(縣城)53個,省級園林城市(縣城)27個,設區市實現國家園林城市全覆蓋,山東成為名副其實的園林城市大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