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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林業大學2011年自主選拔錄取招生簡章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17-06-09  

        為推動素質教育,推進招生體制改革,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我校在2011年繼續通過自主選拔錄取,在全國范圍內選拔綜合素質高、特長突出的高中畢業生。具體辦法如下:

        一、選拔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高中畢業生可以申請報名:

        1、在數學、物理、化學、生物、信息、科技創新等方面具有突出特長和培養潛能者;

        2、在文學、外語等方面具有突出特長和培養潛能者;

        3、綜合素質突出,在省級重點中學或省級示范性中學學業成績名列前茅者;

        4、具有美術特長者;

        5、對我校特色專業具有濃厚學習興趣和較強培養潛力者。

        注:

        1、上述各項均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獲獎證書以在高中階段獲得的為準。

        2、符合第1條、第2條、第3條之一的申請者,報考園林、風景園林、城市規劃 專業,須為 理科考 生,復試時除筆試、面試外,加試徒手畫。若不加試徒手畫或者徒手畫加試不合格者,報考上述三個專業,不享受專業加分政策,按實際考分錄取;報考其他專業不受此限制。

        3、符合第3條、第4條申請者,須為應屆高中畢業生,必須提供年級成績單,如有弄虛作假者,取消其所在中學全部申請考生的初審資格。

        4、符合第4條申請者,須為理科考生,復試時除筆試、面試外,加試徒手畫,且只能報考我校園林、風景園林、城市規劃、數字媒體藝術、動畫、工業設計、木材科學與工程(家具設計與制造方向)專業。

        5、符合第5條申請者,須提供相應證明材料,且只能報考以下特色專業:林學、草業科學(草坪科學與管理方向)、森林資源保護與游憩、野生動物與自然保護區管理、水土保持與荒漠化防治、環境科學、環境工程、林產化工、林產化工(制漿造紙方向)、農林經濟管理;其中農林經濟管理專業為文理兼招,其他專業只招理科考生。

        二、申請程序

        1、網上報名:符合選拔條件的考生,登錄北京林業大學招生網網上報名系統,按要求填寫相關信息完成報名,并打印報名表(其它格式無效)。

        2、材料郵寄:將以下材料按順序以 A4紙標準裝訂成冊 ,通過中國郵政EMS快遞至:北京市海淀區清華東路35號北京林業大學19信箱,招生辦公室收(郵政編碼:100083)。信封 左下角注明“自主選拔錄取”。

        (1)網上報名系統打印的報名表,中學主管校長簽字、蓋章有效;

        (2)高中階段原始成績單、年級排名、會考成績,教務部門蓋章有效;

        (3)高中階段獲獎證書、作品、論文等相關材料復印件;

        (4)符合第4條申請條件“具有美術特長者”須提供素描、色彩作品原件各一幅(8開紙)。

        (5)中學推薦信。

        (以上申請材料概不退還,請做好備份)

        三、選拔程序

        1、材料初審:我校自主選拔錄取評審委員會對申請材料進行資格初審,確定初審合格考生名單。申請考生通過網上報名系統查詢本人初審狀態及測試通知,我辦不再通過書面或電話通知相關事宜。

        2、選拔測試:初審合格考生到北京林業大學參加選拔測試,測試形式為筆試、面試,部分申請者加試徒手畫。

        (1)筆試:筆試由北京林業大學、北京交通大學、北京郵電大學、北京科技大學、北京化工大學五所學校聯考,統一命題統一閱卷,同一時間進行考試。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論壇)、綜合能力。考試成績不互認,考生只能選擇上述五所高校中的一所報考。

        (2)面試:筆試當天進行,由專家組進行分組面試。

        (3)徒手畫加試:加試內容為:鉛筆素描風景畫。以下兩類考生在筆試當天加試徒手畫。一是符合第1條、第2條、第3條之一且報考園林、風景園林、城市規劃專業的申請者;二是符合第4條的申請者。另外,以第4條申請的考生,若徒手畫加試不合格,筆試成績無效。

        3、資格確定:根據考生筆試、面試、徒手畫加試以及面試成績綜合評測(西部省份單獨劃線),確定獲得自主選拔錄取入選資格考生名單。入選考生分為A、B兩檔,分別享有相應的專業加分政策。入選名單在北京林業大學招生網公示,并報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級招生機構備案,同時通知其所在中學予以公示。

        四、錄取辦法

        1、報考要求:取得自主選拔錄取入選資格的考生須符合教育部規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報名資格,參加全國統一高考(論壇),且第一志愿填報北京林業大學;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須按省級招辦的相關要求填報志愿。

        2、成績要求:考生高考成績達到其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第一批本科控制分數線,且身體符合所報專業體檢要求,經所在省級招辦批準,我校審查錄取。

        3、專業確定:考生須在所在省級招辦公布的北京林業大學本年度招生計劃范圍內選擇專業,并服從專業調劑。錄取專業時,A檔考生在其高考成績(750分制,下同)上加30分、B檔考生在其高考成績上加20分參與專業選擇,專業級差為3,1,0。對高考文化成績達到所在省(市、區)第一批本科控制分數線,但加分后仍未達到我校在本省(直轄市、自治區)調檔線或所報專業錄取分數線的考生,我校將根據考生特長和填報專業志愿予以安排專業。以選拔條件第1條、第2條、第3條之一入選的考生,若不加試徒手畫或者徒手畫加試不合格,報考園林、風景園林、城市規劃專業,不享受專業加分政策,以實際考分錄取;報考其他專業不受此限制。以選拔條件第4條入選的考生,原則上只能報考我校園林、風景園林、城市規劃、數字媒體藝術、動畫、工業設計、木材科學與工程(家具設計與制造方向)專業,報考其他專業不享受專業加分政策,以實際考分錄取。以選拔條件第5條入選的考生,原則上只能報考林學、草業科學(草坪科學與管理方向)、森林資源保護與游憩、野生動物與自然保護區管理、水土保持與荒漠化防治、環境科學、環境工程、林產化工、林產化工(制漿造紙方向)、農林經濟管理專業,報考其他專業不享受專業加分政策,以實際考分錄取。

        五、監督機制

        1、學校將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嚴格選拔程序,加強過程管理,公示錄取結果。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接受社會監督。

        2、考生應如實申報有關材料;有關中學應嚴格組織推薦工作。對于弄虛作假者,我校將取消其錄取資格及所在中學二年的推薦資格。

        六、重要日程

        1、網上報名時間: 2010年12月1日??12月22日

        2、報名截止時間: 2010年12月22日 (以寄件日郵戳為準,逾期不再受理,申請材料不退還)

        3、初審結果查詢:2011年1月5日(網上報名系統查看,同時公布考試通知,具體事宜不再通過書面或電話通知本人)

        4、網上交費時間:2011年1月5日?1月15日。(未網上交費者視為自動放棄我校自主選拔錄取考試資格)

        5、測試時間:2011年2月中下旬(具體時間以考試通知為準)

        6、成績查詢:2011年3月上旬(入選名單報教育部和省級招辦備案,并在北林招生網上公示)

        七、本招生簡章的最終解釋權歸北京林業大學招生辦公室。如教育部相關政策有所調整,按新政策執行。

        北京林業大學招生辦公室

        2010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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