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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華中科技大學201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目錄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15-05-29  

        一、招生計劃

        1、2011年我校共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共計6100名左右,其中,擬接受推薦免試生1500名左右(除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和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外,各學術型專業及專業學位領域均可接收推免生)。2011年我校按照“分列招生計劃、分類報名考試、分別確定錄取標準”的模式,統籌安排學術型和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計劃。

        2、2011年我校有256個學科專業招收攻讀學術型碩士學位研究生共計4000名左右,公布的院(系、所)和各專業招生計劃包含推薦免試生和統考生。

        3、2011年我校有23種專業學位類別招收攻讀專業學位研究生共計2100名左右,其中,我校工程碩士專業學位涉及26個專業領域,臨床醫學碩士專業學位涉及17個專業領域。各專業學位領域招生指標均含推免生和統考生。

        4、屬于國家專項計劃的強軍計劃和少數民族骨干計劃待教育部下達招生計劃后執行。少數民族骨干計劃以報名時身份為準,不得更改。除國防生、強軍計劃和少數民族骨干計劃外,我校不再招收定向培養碩士研究生。所有專業均可招收委托培養碩士研究生。

        二、學制

        我校對碩士研究生實行以2年為基礎的彈性學制,培養年限為2-3年。其中,學術型研究生中,數學與統計學院、外國語學院、新聞與信息傳播學院、醫藥衛生管理學院所有專業的培養年限為2年,其他院系所有專業的培養年限為2.5年。專業學位研究生中,法律碩士、臨床醫學各專業、口腔臨床醫學專業、中西醫結合臨床醫學專業的培養年限為3年,其他各類型專業學位研究生的培養年限為2年。

        三、學術型研究生資助體系

        我校是教育部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試點單位之一。2011年,我校繼續實施研究生資助制度,研究生資助體系包含學業獎學金、學業助學金、單項獎學金、困難補助和國家助學貸款。

        1、學業獎學金用于資助研究生學費。學業獎學金由學生向導師申請,分全額獎學金和半額獎學金兩種,全額獎學金資助全額學費,半額獎學金資助學費的一半,全校學術型碩士生全額學業獎學金資助比例為85%。

        2、學業助學金用于資助研究生生活費。學校設置研究生教學助理、科研助理和管理助理崗位。對委托培養研究生、定向培養研究生不設置研究生助理崗位。碩士生學業助學金全崗每月500元,每學年按10個月發放,全校學術型碩士生學業助學金全崗加半崗資助比例為90%。

        3、單項獎學金用于獎勵在科技成果、學術論文、學習成績、社會活動等方面獲得突出成績的碩士研究生,全日制研究生均可申請單項獎學金。單項獎學金分為2000元、1000元和500元三種。

        4、困難補助用于資助經濟困難的研究生。

        5、國家助學貸款按全日制普通研究生在校生總數20%的比例、每人每年6000元的標準計算確定。

        獎學金評定和助學金、貸款資助等辦法按學校有關規定實行。

        四、專業學位研究生學費

        全日制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屬于自籌經費或委托培養學習研究生。被錄取為我校的非定向專業學位研究生和學術型研究生一樣在學期內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最高額度為6000元/年,并可以享受以下資助:(1)可參與學校設立的研究生單項獎學金評定。(2)各院系將設立一定的獎學金和助學金給與資助,具體申請方式與資助額度請向報考院系咨詢。

        五、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國家組織的學術型研究生全國統一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經兩年或兩年以上(從高職高專畢業到錄取為碩士生當年的9月1日),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必須有國家考試機構或高校教務部門出具的所報考專業8門以上本科主干課程成績證明,含一門外語成績,理工科還必須含數學成績)。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自修生除外),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同等學力考生不允許跨專業報考。

        (5)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的人員,可以再次報考碩士生,但只能報考委托培養或自籌經費的碩士。

        自考生和網絡教育學生須在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報考。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4.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報考委托培養和自籌經費的考生年齡不限。

        5.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二)報名參加國家組織的專業學位研究生全國統一招生考試的人員,其報考條件按下列規定執行。

        1.報名參加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的全國聯考,簡稱“法律碩士(非法學)聯考”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經兩年或兩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可不出具8門以上本科主干課程成績證明)。

        (2)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非法學專業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不得報考)。

        2.報名參加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的全國聯考,簡稱“法律碩士(法學)聯考”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經兩年或兩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可不出具8門以上本科主干課程成績證明)。

        (2)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法學專業的(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方可報考)。

        3.報名參加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第1、2、4、5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經5年或5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4.報名參加除法律碩士(非法學)、法律碩士(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外的其他專業學位的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5.報名參加臨床醫學專業學位的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全日制臨床醫學本科畢業生。

        (三)在境外獲得學歷證書的考生在資格審查時必須提交教育部ink >留學服務中心提供的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9、在境外獲得學歷證書的考生在資格審查時必須提交教育部ink >留學服務中心提供的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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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關于報考的相關說明

        (一)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

        201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報名采用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1)網上報名日期

        2010年10月16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

        預報名時間為2010年10月10日至10月14日(每天9:00-22:00)。

        考生通過互聯網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報名,要求考生報名時嚴格按照有關要求和本說明填寫。

        (2)現場確認時間

        2010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補辦。

        現場確認地點

        報考單獨考試及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的考生必須選擇華中科技大學考點,現場確認到華中科技大學。其他考生到本人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公告指定的報考點進行確認報名。

        現場確認時,報考點只對考生有效身份證件、非應屆本科畢業生的學歷證書及應屆本科畢業生和成人應屆本科畢業生的學生證進行核對,考生報考資格的全面審查在復試時進行。

        (二)報考類別的確認

        2011年,考生必須根據我校招生計劃分類報名,報考專業學位研究生者,不能兼報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兩種類型選定不同的考試科目。

        (三)考試科目

        考生在考試科目欄中須嚴格、準確地注明考試科目代號,如填寫不準確,則由我校指定。

        (四)選報導師

        我校實行導師負責制下的導師??學生雙向選擇。考生在報名時可以不填報導師,只填報院系和學科(專業),入學后再選定導師。

        (五)其他

        1.考生本人須按照網上發布的時間到現場進行報名信息確認。

        2.考生報名時不用出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考生與所在單位因報考研究生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上述問題使學校無法調取考生檔案,造成考(論壇)生不能復試或無法被錄取的后果,學校不承擔責任。

        七、初試科目設置

        (一)學術型研究生

        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科目設置辦法要求與2010年相同。除教育學、歷史學、醫學門類設置三個單元考試科目(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基礎課,各科目試題滿分分別為100分、100分、300分)外,其他各學科門類考試科目均設置四個單元(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基礎課和專業基礎課,各科目試題滿分分別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從2010年起增加一套統考英語試題(即英語二)供部分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時選用,原統考英語名稱相應改為英語一。

        (二)專業學位研究生

        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初試科目設置總體上按照與學術型專業研究生招生“科目對應,分值相等,內容區別”的原則進行設置,一般為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基礎課和專業基礎課四個單元(少數專業學位設置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基礎課三個單元或外國語、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兩個單元)。請見各專業招生目錄。

        (三)學術型研究生招生考試四個考試單元的統考科目代碼如下:

        101-思想政治理論;201-英語一,202-俄語,203-日語; 301-數學一,302-數學二,303-數學三,311-教育學專業基礎綜合,312-心理學專業基礎綜合,313-歷史學基礎,314-數學(農);408-計算機學科專業基礎綜合,414-植物生理學與生物化學。

        (四)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四個考試單元的統考科目代碼如下:

        101-思想政治理論,199-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 204-英語二,202-俄語,203-日語;301-數學一,302-數學二, 397-法碩聯考專業基礎(法學),398-法碩聯考專業基礎(非法學),306-西醫綜合,307-中醫綜合, 497-法碩聯考綜合(法學),498-法碩聯考綜合(非法學)。

        (五)單獨考試考試科目代碼:

        111政治(單獨考試) 240英語(單獨考試) 698數學(理工類) 699數學(文經類)

        統考科目為306西醫綜合的單考科目為:767醫學綜合(一);統考科目為307中醫綜合的單考科目為:789醫學綜合(二)

        業務課考試科目與全國統考的業務課相同,代碼按專業目錄上代碼填寫;202俄語,203日語,使用全國統考試題。

        (六)MBA和MPA考試科目代碼為:

        204英語二,399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

        (七)法律碩士聯考科目為:

        101政治、201英語一、397法碩聯考專業基礎(法學)、398法碩聯考專業基礎(非法學)、497法碩聯考綜合(法學)、498法碩聯考綜合(非法學)

        八、我校自命題科目的考試大綱可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查閱

        九、入學考試復試一般在3月底進行。我校各院(系、所)的復試辦法及細則及基本要求(包括同等學力加試科目)將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發布。

        十、錄取

        根據考生入學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和業務素質等綜合因素擇優錄取。考生入學時須進行健康復查,未達到高校招生體檢標準者,取消入學資格。

        十一、服務及信息提供

        1、我校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的原則。如因名額所限,符合錄取條件的考生不能在其報考專業錄取,我們將依據教育部的相關政策盡量調劑到本校相近專業和兄弟院校錄取。

        2、我校201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中不指定參考書目和參考資料。我校專業課不舉辦考前輔導班、不提供歷年試卷。研究生招生辦公室不辦理購書業務。

        3、華中科技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聯系電話:027-87542552 或 027-87541746 傳真:027-87541509

        地 址:湖北省武漢市武昌珞瑜路1037 號 郵政編碼:430074

        E-mail:zhaoban@mail.hu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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