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參加開標會議的委托代理人社保繳費證明要求統一修改為“連續近3個月(注:至少自2015年10月1日起)的社保繳費證明(加蓋繳費證明專用章)復印件”并蓋投標人單位公章。
2、原招標文件中《城市綠化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CJJ/T82-2012)修改為《園林綠化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CJJ 82-2012)。
3、清單編制說明第五部分第3條“企業管理費中應包括施工企業現場監控和現場臨時宿舍取暖降溫費用,以及施工企業對建筑以及材料、構件和建筑安裝物進行一般鑒定、檢查所發生的檢驗試驗費等相關費用。取費基數為:人工費+機械費;最低費率為:單獨綠化工程14.3%”修改為“企業管理費由投標人自行考慮”。
4、刪除招標文件第88頁的工程量清單綜合單價計算表。
5、補充設計修改說明(詳見附件)。
6、原招標文件、工程量清單、圖紙與本補充通知不一致的,以本補充通知為準。
附件:杭嘉湖地區環湖河道整治工程綠化施工1標、2標設計修改說明三
湖州市水利投資發展有限公司
浙江天源實業發展有限公司
201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