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園林局平原路(南京路-民主路)綠化改造工程項目補充公告根據采購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及采購人申請,現對商財采【2015】480號項目采購文件作如下補充:(采購公告已于2016年1月5日已發布于河南省政府采購網)。
1、現增加第三標段:平原路(華商大道-南京路)兩側20米綠地側石安裝(該項目三個標段一家投標單位只允許投其中一個標段)。
2、第三標段投標單位資質要求:
(1)投標人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和合同義務。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參加本項目投標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2)投標單位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二級資質,擬任項目經理需具備市政行業注冊建造師二級資質。
3、第三標段投標單位投標時須提供:
(1)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和組織機構代碼證或三證合一的營業執照、法人代表授權委托書,被授權人身份證。
(2)投標單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級及以上資質證書,擬任項目經理的市政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若單位資質為市政公用工程一級資質,擬任項目經理須為市政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且持本人身份證到達開標現場,不得有在建工程(評委現場網上查證)。
(3)依法繳納稅收的相關材料和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原始票據。
(4)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須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原件現場備查,復印件做在投標文件中。
(5)投標人完整有效的2013、2014年兩個年度會計事務所審計合法有效的審計報告且是盈利經營,否則視為無效投標。
(6)由投標供應商注冊地或采購招標項目所在地檢察機關出具的《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告知函》,原件現場備查或做在投標文件正本中,自公告之日起出具的有效。
4、原招標文件:購買標書時間:2016年 1月5日――2016年 1月14日
現變更為:購買標書時間:2016年 1月5日――2016年1月19日
5、其余事項按照原招標文件執行。
本次商丘市園林局“平原路(南京路-民主路)綠化改造工程”項目(招標編號:商財采【2015】480號)的“補充公告”將構成招標文件的一部分對所有投標單位均具有約束力。
商丘市政府采購中心
201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