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標人:現對楓林西路三期(黃橋大道~京港澳高速西線)綠化工程的招標文件進行答疑,答疑文件作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1.恰逢營改增,“措施費”概念已消失,請問投標函中的“措施費”應該涵蓋哪些內容,該如何填寫?答:請按招標文件及公示的工程量清單及招標控制價的要求執行。2.營改增后,“分布分項費”和“措施項目費”的概念已消失,請問開標一覽表中的“分布分項費”和“措施項目費”應該涵蓋哪些內容,該如何填寫?答:請按招標文件及公示的工程量清單及招標控制價的要求執行。3.在營改增條件下,“分布分項費”及“措施項目費”概念已不存在,請問投標函及開標一覽表中的“分部分項費”及“措施項目費”該如何填寫?或者請修改投標函及開標一覽表。答:請按招標文件及公示的工程量清單及招標控制價的要求執行。4.因營改增后,“措施項目費”概念已不存在,所以開標一覽表中,“其中安全防護文明施工費”屬于“措施項目費”的一部分的設置也不對了,請修改開標一覽表。答:請按招標文件及公示的工程量清單及招標控制價的要求執行。5、已加蓋電子章的投標文件打印出的紙質投標文件是否還要按招標文件投標人須知前附表“3.7.9簽字和(或)蓋章要求”蓋章?答: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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