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興安2015/08/01 )
根據桂建管[2009]20號文關于認真貫徹執行《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2013 )和《<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2013)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細則》的通知規定
本工程預算控制價經興安縣財政投資評審中心審核,工程預算總價為4152975.81元【其中:預算價 3339051.73 元,暫列金額200000.00元,安全文明施工費97216.75元;規費374825.84元(其中:建安勞保費 314938.54 元,其他 59887.30 元),稅金141881.49元】。
經業主調整后的控制價(即預算價的94%)為 3138708.63元【不含暫列金額200000.00元,安全文明施工費97216.75元;規費374825.84元(其中:建安勞保費 314938.54 元,其他 59887.30 元),稅金141881.49元】。
投標人的投標報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費、規費、稅金)高于經業主調整后的控制價為無效投標。安全文明施工費、規費、稅金均作為不可競爭費用單列。
招標人:興安縣文物局 (蓋章)
招標代理機構:廣西新宇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蓋章)
201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