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城經開區沿河路二期(普瑞大道-紅家坡路)第一標段(K2+060-K2+530)、紅家坡路東段(馬橋河路-沿河路)工程監理招標文件澄清、修改及招標答疑
一、招標公告(包括招標文件)中“投標人資格要求”第3條具體修改如下:
“3、擬任項目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市政公用工程專業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
總監理工程師允許在長沙地區(包括長沙縣、望城區、瀏陽市、寧鄉縣)最多有一個作為總監的在監項目(不包括本項目),不允許有外地(指長沙地區以外的地方)在監項目或作為專業監理師或監理員的在監項目。擬任總監理工程師已在其他項目任總監的應配備總監代表,總監代表應具有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證書或湖南省總監理工程師代表培訓合格證書,總監代表不得有在監項目。”
說明:若投標人擬任的總監理工程師已在其他項目任總監的,應配備總監代表,即具體要求如下:
1、開標時,資格審查原件中應同時提供總監代表的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證書或湖南省總監理工程師代表培訓合格證書、社保證明原件;
2、投標人的投標文件“八、關鍵崗位人員配備情況”中應配備總監代表,并提供總監代表簡歷表(格式同總監理工程師簡歷表)及其相關證件(包括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證書或湖南省總監理工程師代表培訓合格證書、身份證、社保證明等)復印件。
望城經開區建設開發公司
長沙升華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