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魯木齊南山國際旅游區(qū)烏魯木齊縣老城區(qū)改造提升及環(huán)境綜合整治項目招標公告
新疆承泰建業(yè)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受烏魯木齊縣規(guī)劃建設局委托,對烏魯木齊南山國際旅游區(qū)烏魯木齊縣老城區(qū)改造提升及環(huán)境綜合整治項目社會資本進行采購,現(xiàn)誠邀通過資格預審的社會資本參與本項目的投標。招標方式為公開招標,具體如下:
一、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烏魯木齊南山國際旅游區(qū)烏魯木齊縣老城區(qū)改造提升及環(huán)境綜合整治項目
2、采購編號: CTJYPPPZB-2018-001
3、項目實施機構:烏魯木齊縣規(guī)劃建設局
4、項目地點:烏魯木齊縣
二、招標范圍:
本次招標范圍為烏魯木齊南山國際旅游區(qū)烏魯木齊縣老城區(qū)改造提升及環(huán)境綜合整治項目的社會資本,本招標項目不分標段,各投標人應對招標內容進行全部投標響應。
三、合作內容:
1、項目情況:烏魯木齊南山國際旅游區(qū)烏魯木齊縣老城區(qū)改造提升及環(huán)境綜合整治項目以改造為主,新建為輔。建設內容主要包括建筑工程、道路工程、電力工程、通信工程、智慧道路信息化工程、給水工程、排水工程、園林景觀工程;具體建設內容以政府最終審核確認為準。本項目計劃總投資為 99998.15 萬元(不含建設期利息)。采取 “BOT(建設-運營-移交)”的運作方式,由中標人按照招標文件、《PPP項目合同》約定組建項目公司。
2、投資回報機制:合作期內,由政府指定的出資代表與中標社會資本在項目建設地點設立項目公司,項目公司負責整個項目全生命周期的投融資、建設和運營維護、移交和合同中約定的有關內容并承擔相應的費用和風險。合作期滿后項目公司將資產(chǎn)及相關權利無償移交給政府或其指定機構。
3、合作期限:本項目合作期限暫定27年(其中,建設期2年,運營期25年),建設期自項目總監(jiān)理工程師簽發(fā)開工令起計算至項目竣工驗收合格備案之日止;運營期自項目實施機構批準項目公司開始運營的申請之日起至合同約定的合作期滿之日止。
本項目屬于投資大、公益屬性較強的準經(jīng)營性項目。項目回報機制采用“可行性缺口補助”方式。具體的支付安排以社會資本投標相關報價和PPP項目合同約定為準。
四、投標人資格條件
本項目采用資格預審方式,不接受未參加和未通過資格預審的投標人參與投標;通過資格預審的社會資本資格條件發(fā)生任何變化的,應在第一時間書面通知采購人。
五、招標文件的獲取
1、請符合要求的投標人于2018年 11月 29 日-2018年 12月 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每日10:30時至18:00時(北京時間,下同)持以下相關證件在 新疆承泰建業(yè)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購買招標文件:
(1)《資格預審合格通知書》(復印件蓋投標人公章);
(2)《投標確認函》(加蓋投標人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 [法定代表人報名的須攜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委托代理人報名的須攜帶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原件)];
(4)招標文件售價1000元/份,售后概不退還。(如需郵購,郵費自負,采購代理機構對郵寄過程中的遺失或者延誤不負責任)。
(5)未按規(guī)定獲取的招標文件不受法律保護,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投標人自負。
通過資格預審的聯(lián)合體,上述(1)(2)(3)資料可由聯(lián)合體牽頭方加蓋公章后提供。
六、投標文件的遞交
1、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和開標時間:2018年12月19日11時00分(北京時間)[投標截止時間前30分鐘為遞交投標文件時間]。
2、開標地點:烏魯木齊市水磨溝區(qū)紅光山路2588號綠地商務中心101棟7樓。
3、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采購人不予受理。
4、其他要求詳見招標文件要求。
七、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政府采購網(wǎng)發(fā)布。
八、詢問質疑和投訴的程序及要求
8.1投標人對政府采購活動事項有疑問的,可以向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詢問,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應當根據(jù)實際情況及時答復,但答復的內容不得涉及應當保密以及可能影響公平競爭的事項。
8.2投標人認為招標文件、采購過程和中標結果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知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根據(jù)《政府采購供應商投訴處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投標人對招標文件中投標人特定資格條件、技術要求和商務要求、評審標準及評審細則有異議的,可向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
投標人應知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是指:
(一)對可以質疑的采購文件提出質疑的,為收到采購文件之日或者采購文件公告期限屆滿之日;(二)對采購過程提出質疑的,為各采購程序環(huán)節(jié)結束之日;(三)對中標或者成交結果提出質疑的,為中標或者成交結果公告期限屆滿之日。
8.3投標人對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的質疑答復不滿意,或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未在規(guī)定期限內作出答復的,可以在答復期滿后十五個工作日內根據(jù)《政府采購供應商投訴處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提起投訴。質疑、投訴應按照先質疑后投訴的程序進行,未經(jīng)過質疑的投訴事項,財政部門將不予受理。
8.4經(jīng)查實,投標人捏造事實或提供虛假材料進行質疑的,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將報告同級財政部門,由同級財政部門予以通報,將其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并在新疆政府采購網(wǎng)公示。
九、聯(lián)系方式
采 購 人:烏魯木齊縣規(guī)劃建設局
聯(lián)系人:張紅江 電話:13369691877
地址:烏魯木齊縣人民政府規(guī)劃建設局
招標代理機構:新疆承泰建業(yè)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烏魯木齊市水磨溝區(qū)紅光山路2588號綠地商務中心101棟7樓
聯(lián) 系 人:單工、呂工 聯(lián)系電話:0991-8890732
新疆承泰建業(yè)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8日
新疆承泰建業(yè)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受烏魯木齊縣規(guī)劃建設局委托,對烏魯木齊南山國際旅游區(qū)烏魯木齊縣老城區(qū)改造提升及環(huán)境綜合整治項目社會資本進行采購,現(xiàn)誠邀通過資格預審的社會資本參與本項目的投標。招標方式為公開招標,具體如下:
一、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烏魯木齊南山國際旅游區(qū)烏魯木齊縣老城區(qū)改造提升及環(huán)境綜合整治項目
2、采購編號: CTJYPPPZB-2018-001
3、項目實施機構:烏魯木齊縣規(guī)劃建設局
4、項目地點:烏魯木齊縣
二、招標范圍:
本次招標范圍為烏魯木齊南山國際旅游區(qū)烏魯木齊縣老城區(qū)改造提升及環(huán)境綜合整治項目的社會資本,本招標項目不分標段,各投標人應對招標內容進行全部投標響應。
三、合作內容:
1、項目情況:烏魯木齊南山國際旅游區(qū)烏魯木齊縣老城區(qū)改造提升及環(huán)境綜合整治項目以改造為主,新建為輔。建設內容主要包括建筑工程、道路工程、電力工程、通信工程、智慧道路信息化工程、給水工程、排水工程、園林景觀工程;具體建設內容以政府最終審核確認為準。本項目計劃總投資為 99998.15 萬元(不含建設期利息)。采取 “BOT(建設-運營-移交)”的運作方式,由中標人按照招標文件、《PPP項目合同》約定組建項目公司。
2、投資回報機制:合作期內,由政府指定的出資代表與中標社會資本在項目建設地點設立項目公司,項目公司負責整個項目全生命周期的投融資、建設和運營維護、移交和合同中約定的有關內容并承擔相應的費用和風險。合作期滿后項目公司將資產(chǎn)及相關權利無償移交給政府或其指定機構。
3、合作期限:本項目合作期限暫定27年(其中,建設期2年,運營期25年),建設期自項目總監(jiān)理工程師簽發(fā)開工令起計算至項目竣工驗收合格備案之日止;運營期自項目實施機構批準項目公司開始運營的申請之日起至合同約定的合作期滿之日止。
本項目屬于投資大、公益屬性較強的準經(jīng)營性項目。項目回報機制采用“可行性缺口補助”方式。具體的支付安排以社會資本投標相關報價和PPP項目合同約定為準。
四、投標人資格條件
本項目采用資格預審方式,不接受未參加和未通過資格預審的投標人參與投標;通過資格預審的社會資本資格條件發(fā)生任何變化的,應在第一時間書面通知采購人。
五、招標文件的獲取
1、請符合要求的投標人于2018年 11月 29 日-2018年 12月 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每日10:30時至18:00時(北京時間,下同)持以下相關證件在 新疆承泰建業(yè)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購買招標文件:
(1)《資格預審合格通知書》(復印件蓋投標人公章);
(2)《投標確認函》(加蓋投標人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 [法定代表人報名的須攜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委托代理人報名的須攜帶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原件)];
(4)招標文件售價1000元/份,售后概不退還。(如需郵購,郵費自負,采購代理機構對郵寄過程中的遺失或者延誤不負責任)。
(5)未按規(guī)定獲取的招標文件不受法律保護,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投標人自負。
通過資格預審的聯(lián)合體,上述(1)(2)(3)資料可由聯(lián)合體牽頭方加蓋公章后提供。
六、投標文件的遞交
1、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和開標時間:2018年12月19日11時00分(北京時間)[投標截止時間前30分鐘為遞交投標文件時間]。
2、開標地點:烏魯木齊市水磨溝區(qū)紅光山路2588號綠地商務中心101棟7樓。
3、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采購人不予受理。
4、其他要求詳見招標文件要求。
七、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政府采購網(wǎng)發(fā)布。
八、詢問質疑和投訴的程序及要求
8.1投標人對政府采購活動事項有疑問的,可以向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詢問,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應當根據(jù)實際情況及時答復,但答復的內容不得涉及應當保密以及可能影響公平競爭的事項。
8.2投標人認為招標文件、采購過程和中標結果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知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根據(jù)《政府采購供應商投訴處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投標人對招標文件中投標人特定資格條件、技術要求和商務要求、評審標準及評審細則有異議的,可向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
投標人應知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是指:
(一)對可以質疑的采購文件提出質疑的,為收到采購文件之日或者采購文件公告期限屆滿之日;(二)對采購過程提出質疑的,為各采購程序環(huán)節(jié)結束之日;(三)對中標或者成交結果提出質疑的,為中標或者成交結果公告期限屆滿之日。
8.3投標人對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的質疑答復不滿意,或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未在規(guī)定期限內作出答復的,可以在答復期滿后十五個工作日內根據(jù)《政府采購供應商投訴處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提起投訴。質疑、投訴應按照先質疑后投訴的程序進行,未經(jīng)過質疑的投訴事項,財政部門將不予受理。
8.4經(jīng)查實,投標人捏造事實或提供虛假材料進行質疑的,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將報告同級財政部門,由同級財政部門予以通報,將其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并在新疆政府采購網(wǎng)公示。
九、聯(lián)系方式
采 購 人:烏魯木齊縣規(guī)劃建設局
聯(lián)系人:張紅江 電話:13369691877
地址:烏魯木齊縣人民政府規(guī)劃建設局
招標代理機構:新疆承泰建業(yè)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烏魯木齊市水磨溝區(qū)紅光山路2588號綠地商務中心101棟7樓
聯(lián) 系 人:單工、呂工 聯(lián)系電話:0991-8890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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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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