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標項目編號: HZGS-F20190416CWZ(LW)
采購組織類型:分散委托代理
二、招標項目概況(內容、用途、數量、簡要技術要求等):
溫州市龍灣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路燈設施維護;本次采購預算:249.36萬元/一年,最高限價為239萬元/年,服務期限:2019年度。
三、投標供應商資格要求:
1、基本條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供應商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浙江省政府采購網(http://www.zjzfcg.gov.cn/)公布為準;
7)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8)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2、特定資格條件:
1)供應商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專業承包三級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
2)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機電工程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且須具有有效期內的安全考核B類證書。
四、報名所需提供的資料:
1. 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加蓋公章);
2. 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
3. 提供供應商報名登記表1張(加蓋公章),格式見公告附件;
4. 有效的資質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
5. 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6. 擬派項目負責人建造師證書及安全生產考核B類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
以上資料需整理后按順序裝訂成冊。采購機構將根據報名的供應商提交的文件資料進行核查,核查合格的供應商方可參加投標。供應商的資格審查最終以評標委員會審查的結果為準。
五、報名方式、網址、時間及費用等:
1、報名方式:使用供應商賬號登陸“政采云”平臺報名本項目;
報名地址(網站):“浙江省政府采購網”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止;
注:供應商在網上報名成功后,須將紙質資料送至代理機構處進行現場報名.
2、采購文件售價(元):每本500元;
3、供應商報名后不參加本項目投標的,須在投標截止24小時之前(上班時間)與代理公司予以書面聲明確認。報名后擅自不參加投標的供應商,依照政府采購相關規定將其記入不良記錄,并給與相應處罰。
六、采購文件的發布:采購文件以浙江省政府采購網公告附件的終稿為準;
七、投標截止時間:2019年5月8日下午14時30分00秒
八、投標地點:龍灣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溫州市龍灣區永中街道府后路77號便民服務中心西裙樓三樓大廳;)
九、開標時間:2019年5月8日下午14時30分00秒
十、開標地點:龍灣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溫州市龍灣區永中街道府后路77號便民服務中心西裙樓三樓大廳;)
十一、投標保證金:
投標保證金:40000元整;
保證金用途必須注明項目名稱。
交付方式:匯票/支票/銀行轉帳/
戶名:溫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龍灣分中心
賬號:201000107040989
開戶行:浙江溫州龍灣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龍水支行中心分理處
保證金收據換取時間:建議提前三天辦理保證金手續
十二、采購文件(含招標公告)質疑事項:
1、本公告有效期限為發出之后五個工作日。
2、對采購公告信息(含供應商資格條件)、采購文件、采購結果提出質疑的,供應商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知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公告屆滿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提出針對同一采購程序環節的質疑。
3、逾期提出質疑的,采購人及招標代理機構可不予接受。
4、供應商質疑應當有明確的請求和必要的證明材料;采購人及招標代理機構按《浙江省政府采購供應商質疑處理辦法》進行處理供應商質疑事項。
5、潛在供應商可在浙江政府采購網http://www.zjzfcg.gov.cn進行免費注冊,具體詳見浙江政府采購網供應商注冊要求;
十三、聯系方式
采購人:溫州市龍灣區綜合行政執法局
聯系人:季先生
地址:龍灣區便民服務中心主樓5樓
聯系電話:0577- 86888008
采購代理機構:杭州廣廈建筑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鹿城區葡萄棚104國道東側(鹿城國土資源局北面)灰色樓3樓(過境公路388號)
電話: 0577-88668058、18806519368
傳真: 0577-88668010
聯系人:吳先生
同級政府采購監管管理部門:溫州龍灣區財政局
監督投訴電話:0577-85600835
溫州市龍灣區綜合行政執法局
杭州廣廈建筑咨詢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7日
采購組織類型:分散委托代理
二、招標項目概況(內容、用途、數量、簡要技術要求等):
溫州市龍灣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路燈設施維護;本次采購預算:249.36萬元/一年,最高限價為239萬元/年,服務期限:2019年度。
三、投標供應商資格要求:
1、基本條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供應商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浙江省政府采購網(http://www.zjzfcg.gov.cn/)公布為準;
7)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8)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2、特定資格條件:
1)供應商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專業承包三級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
2)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機電工程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且須具有有效期內的安全考核B類證書。
四、報名所需提供的資料:
1. 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加蓋公章);
2. 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
3. 提供供應商報名登記表1張(加蓋公章),格式見公告附件;
4. 有效的資質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
5. 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6. 擬派項目負責人建造師證書及安全生產考核B類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
以上資料需整理后按順序裝訂成冊。采購機構將根據報名的供應商提交的文件資料進行核查,核查合格的供應商方可參加投標。供應商的資格審查最終以評標委員會審查的結果為準。
五、報名方式、網址、時間及費用等:
1、報名方式:使用供應商賬號登陸“政采云”平臺報名本項目;
報名地址(網站):“浙江省政府采購網”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止;
注:供應商在網上報名成功后,須將紙質資料送至代理機構處進行現場報名.
2、采購文件售價(元):每本500元;
3、供應商報名后不參加本項目投標的,須在投標截止24小時之前(上班時間)與代理公司予以書面聲明確認。報名后擅自不參加投標的供應商,依照政府采購相關規定將其記入不良記錄,并給與相應處罰。
六、采購文件的發布:采購文件以浙江省政府采購網公告附件的終稿為準;
七、投標截止時間:2019年5月8日下午14時30分00秒
八、投標地點:龍灣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溫州市龍灣區永中街道府后路77號便民服務中心西裙樓三樓大廳;)
九、開標時間:2019年5月8日下午14時30分00秒
十、開標地點:龍灣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溫州市龍灣區永中街道府后路77號便民服務中心西裙樓三樓大廳;)
十一、投標保證金:
投標保證金:40000元整;
保證金用途必須注明項目名稱。
交付方式:匯票/支票/銀行轉帳/
戶名:溫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龍灣分中心
賬號:201000107040989
開戶行:浙江溫州龍灣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龍水支行中心分理處
保證金收據換取時間:建議提前三天辦理保證金手續
十二、采購文件(含招標公告)質疑事項:
1、本公告有效期限為發出之后五個工作日。
2、對采購公告信息(含供應商資格條件)、采購文件、采購結果提出質疑的,供應商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知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公告屆滿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提出針對同一采購程序環節的質疑。
3、逾期提出質疑的,采購人及招標代理機構可不予接受。
4、供應商質疑應當有明確的請求和必要的證明材料;采購人及招標代理機構按《浙江省政府采購供應商質疑處理辦法》進行處理供應商質疑事項。
5、潛在供應商可在浙江政府采購網http://www.zjzfcg.gov.cn進行免費注冊,具體詳見浙江政府采購網供應商注冊要求;
十三、聯系方式
采購人:溫州市龍灣區綜合行政執法局
聯系人:季先生
地址:龍灣區便民服務中心主樓5樓
聯系電話:0577- 86888008
采購代理機構:杭州廣廈建筑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鹿城區葡萄棚104國道東側(鹿城國土資源局北面)灰色樓3樓(過境公路388號)
電話: 0577-88668058、18806519368
傳真: 0577-88668010
聯系人:吳先生
同級政府采購監管管理部門:溫州龍灣區財政局
監督投訴電話:0577-85600835
溫州市龍灣區綜合行政執法局
杭州廣廈建筑咨詢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