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連云港云臺賓館有限責任公司第五層客房裝修改造工程(項目名稱)已由 連云港經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 連云港云臺賓館有限責任公司 ,建設資金來自 自籌、已落實,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 連云港云臺賓館有限責任公司第五層客房裝修改造工程(標段)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2.1.1建設地點:連云港市海州區蒼梧路27號
2.1.2建設規模:云臺賓館客房第五層20間客房及走廊裝修,包括部分給排水改動,部分電氣線路改動,空調終端系統改動,消防部分設備變動及增加,房型格局變動,增加房內智能化系統。
2.1.3合同估算價:320萬元
2.1.4工期要求: 150日歷天
2.1.5 質量要求: 執行國家現行標準,等級為合格
2.2招標范圍:連云港云臺賓館有限責任公司第五層客房裝修改造工程,具體詳見工程量清單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專業承包一級且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二級資質,并取得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內)(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建筑工程二級注冊建造師且具備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在有效期內)(資格)。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包含以下情形:
①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交納社會保險;
②將本人執(職)業資格證書同時注冊在兩個及以上單位;
(2)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說明:項目負責人職稱證書單位和現執業單位不一致的,以社保中心出具社保證明
的交納單位為準。
(3)項目負責人中標后不影響辦理工程建設手續且項目負責人在崗履職等采用信用承諾方式由投標人自行承諾。
3.3 投標人應具備其他要求:
■ ■投標人 □項目負責人 承擔過類似工程;
類似工程認定標準:投標人近三年承擔過300萬元及以上的旅館業類裝修裝飾工程;
■ 自2018 年 10 月 16 日以來,企業和擬派項目負責人沒有因串通投標、弄虛作假、以他人名義投標、騙取中標、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受到建設等有關部門行政處罰的;
■ 自2019 年 10 月 16 日以來,企業沒有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不含項目負責人多投多中后放棄)、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
■ 自2020 年 7 月 16 日以來,企業沒有因拖欠工人工資被招標項目所在地省、市、縣(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
□ 自 年 月 日以來,投標人或者擬派項目負責人在招標人之前的工程中沒有履約評價不合格的,履約評價不合格的名單如下: / 。
3.4 投標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定的情形,即:
(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為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代建人、項目管理人,以及為本招標項目提供招標代理、設計服務的;
(3)與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代建人、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參股的;
(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
(5)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
(6)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以及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被暫停且在暫停期內;
(7)因拖欠工人工資或者發生質量安全事故被有關部門限制在招標項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標人近3年內有行賄犯罪行為且被記錄,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賄犯罪記錄且自記錄之日起未超過5年的。
3.5 本次招標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采用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2項的規定。
3.6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1)本工程招標工作執行連清辦〔2011〕9號、蘇清辦〔2011〕13號、蘇清辦〔2012〕14號、連清辦〔2013〕6號、蘇清辦〔2013〕10號、連清辦〔2014〕4號、連清辦〔2014〕16號、蘇清辦〔2014〕5號、連清辦〔2015〕6號、連清辦〔2015〕9號、連清辦〔2015〕15號、連清辦〔2016〕2號、蘇清辦〔2015〕9號、蘇清辦〔2016〕7號、連清辦〔2017〕5號、蘇清辦〔2017〕6號、蘇清辦〔2018〕4號、蘇清辦〔2020〕3號、連清辦〔2020〕3號、蘇清辦〔2020〕2號等文件,凡是出現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標單位和項目經理,且未解禁的報名時將不予受理。
(2)本工程執行連建管〔2006〕636文:投標人不得使用被限制聘任或委任的項目經理(注冊建造師)進行投標;
(3)非本省建筑施工企業必須提供資質核驗書,詳見以下文件:外省投標人執行蘇建建管〔2013〕572號文,省內市外投標人執行連建管〔2018〕215號文件。
(4)本工程招標工作遵照蘇建建管〔2013〕508號文、蘇建招函〔2017〕12號、連建發〔2018〕421號、蘇建招辦〔2019〕2號文執行。
投標企業、法定代表人及項目負責人無市場不良行為(應在公示期內的不良行為)、項目負責人中標后不影響辦理工程建設手續且項目經理在崗履職、投標人無借牌掛靠等采用信用承諾方式由投標人自行承諾。市場不良行為省內以江蘇省建設工程招標網為準,省外以各省(含地級市及以上,不含縣級市、縣(區))行業管理網站(建設主管部門及公共資源交易部門)為準。(格式詳見招標文件附件)。
(5)工程執行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公告【2018】6號文、連建發【2019】182號文,投標人投標文件自行承諾。評標委員會評審時應查驗推薦的中標候選人所報資質動態監管是否合格,不合格的取消中標候選人資格。
(6)投標單位擬報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必須為本單位正式職工,提供勞動合同(有效期內)、在本單位連續繳納6個月(2020年2月-2020年7月)的社保證明并加蓋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參保繳費證明電子專用章(已退休仍在執業有效期內的可提供退休證明及聘用合同),必須全程參與招投標過程(含異議投拆)等投標過程的各項活動,不接受其他被授權委托人參與投標過程中各環節的活動。
(7)本工程執行蘇建建管〔2016〕214號文、蘇建建管〔2017〕236號文規定,依法應當進行招標的工程,招標投標時,除項目經理外,其他現場人員不再要求明確;施工合同備案時明確。重要提醒:投標人請慎重考慮項目部關鍵崗位人員的安排,確保施工合同按時備案,否則產生的后果自行承擔,給招標人造成的損失還需賠償。
(8)本工程執行連建發〔2018〕96號“關于印發《連云港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投拆處理程序》的通知”,連建發〔2018〕95號“關于印發《關于加強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工作的意見》的通知”;蘇信用辦〔2018〕23號文《關于在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的招標投標活動中建立對失信被執行人聯合懲戒機制的實施意見》。
注:出借(掛靠)資質行為認定依據《建筑工程施工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認定查處管理辦法(試行)》(建市〔2014〕118號)等文件涉及“違法轉包、分包、掛靠”等條款精神
(9)資格審查申請書的內容不得失實或者弄虛作假。
4、招標文件等資料的獲取
4.1招標文件獲取時間為:2020年10月16日至2020年10月20日17時00分;4.2招標文件獲取方式:授權委托人攜帶以下報名材料至連云港市海州區凌州東路德惠商務大廈A座19層江蘇慧源建設工程咨詢有限公司招標代理部購買招標文件。
(1)投標單位針對本項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或介紹信原件;
(2)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3)營業執照副本及資質證書復印件。
(4)項目經理證書。
(以上材料均需加蓋投標單位公章)
4.3招標文件費用:招標文件每套售價為人民幣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標截止時間
5.1投標截止時間為:2020年11月06日09時00分。
5.2投標資料遞交地點:連云港市海州區凌州東路德惠商務大廈A座19層江蘇慧源建設工程咨詢有限公司開標室。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 資格審查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進行資格審查,資格評審時應提供的資料:
1營業執照(副本);
2施工企業資質等級證書(副本);
3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4項目負責人注冊證書、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勞動合同(有效期內);
5項目負責人的社會保險繳納證明(2020年2月-2020年7月)并加蓋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參保繳費證明電子專用章(已退休仍在執業有效期內的可提供退休證明及聘用合同);
6法人授權委托書、授權代理人身份證(授權代理人必須是投標項目負責人);
7投標人承諾書(格式詳第八章投標文件格式);
7、評標辦法
綜合評估法
8、其它要求
9.1投標文件一正四副,需膠裝、密封加蓋公章,如不密封,拒絕接收投標文件。
9.2本項目投標應以人民幣報價;
9.3 投標人應承擔其編制投標文件以及遞交投標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費用。無論投標結果如何,招標人對上述費用不負任何責任。
9.4投標保證金:伍萬元人民幣,以公司開戶行基本戶或銀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賬戶信息證明轉出。
10、聯系方式
招標人:連云港云臺賓館有限責任公司 代理機構:江蘇慧源建設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連云港市海州區蒼梧路27號 地址:市海州區凌州東路8號德惠商務大廈19樓
招標人郵編:222000 代理機構郵編:222000
招標人聯系人:程總監 代理機構聯系人:劉工
招標人聯系電話: 代理機構聯系電話:0518-8118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