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 |||||||||||||||||||||
本招標項目姜堰區新通揚運河沿線農田退水生態修復治理項目已經由泰州市姜堰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關于批準姜堰區新通揚運河沿線農田退水生態修復治理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含項目建議書)的函泰姜發改投[2023]2號批準建設,招標人為泰州市姜堰生態環境局,招標代理為江蘇捷誠建設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財政。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姜堰區新通揚運河沿線農田退水生態修復治理項目(EPC)進行公開招標。 | |||||||||||||||||||||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 |||||||||||||||||||||
2.1項目地點:姜堰區
2.2工程規模:該項目圍繞水污染防治進行:(1)農田退水循環回用工程,建設 8座節制閘d600~d800 連通涵管約 530 米,構建系統的灌排及退水收納體系;(2)農田退水生態治理工程,其中,退水渠生態化改造工程主要包括基底修復 44066 立方米、河岸清雜41403平方米、生態駁岸構建 5000 米、水生態凈化植被構建 7800 平方米、生態凈化植物床 500 平方米;退水緩沖塘構建工程包括基底修復 7688 立方米,前置庫構建 200 平方米、水生態凈化植被構建3075平方米;(3)農田退水監測監控工程,包括智能調蓄系統構建和農田環境監測,建設水位監測器 8 套、智能監控系統 8套。
2.3工期要求:60日歷天
2.4招標范圍及標段劃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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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付款方式: | |||||||||||||||||||||
3.投標人資格要求 | |||||||||||||||||||||
3.1投標人資質條件:
(1)具備/及以上資質;
(2)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
3.2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資格:
(1)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系已在投標人單位注冊并具備/執業資格;
3.3 投標人及擬派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施工項目負責人、設計負責人應具備的要求: (1)投標人具備[環保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同時具備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環境工程設計專項(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級及以上資質; (2)投標人中的施工企業具備有效的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3)總承包項目經理應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二級(含)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或高級工程師(生態環境工程)及以上職稱,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可以由設計負責人或施工負責人兼任; (4)施工項目負責人系已在該施工單位(即負責施工的單位)注冊并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二級(含)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且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 (5)設計負責人應當具有中級工程師(生態環境工程)及以上職稱,且為設計單位(即負責設計的單位)人員; (6)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施工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交納社會保險; ②將本人執(職)業資格證書同時注冊在兩個及以上單位; ③在其他企業擔任法定代表人。 (7)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兩個以上工程項目擔任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施工項目負責人。 3.4 業績要求 (1)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應當承擔過以下類似工程業績之一: (A)工程總承包業績要求: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承擔過單項合同投資不少于900萬的水生態修復類工程總承包業績,并擔任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 業績證明材料:須提供中標通知書、合同、竣工驗收證明的復印件并加蓋投標單位公章,三者缺一不可;時間以竣工驗收證明中的驗收時間為準;中標通知書、合同、竣工驗收證明三者中至少有一項證明材料能反映出項目投資額指標和相關內容,當三者中數值不一致時以數值小的為準;如提供的證明材料中未能真實反映出相關數據和內容,視為未提供。 (B)設計業績要求: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承擔過單項合同投資不少于900萬的水生態修復類設計業績,并擔任項目負責人; 業績證明材料:須提供中標通知書、設計合同的復印件并加蓋投標單位公章;時間以設計合同簽訂時間為準,項目投資額以合同為準。提供的業績證明材料必須能真實反映出相關數據和內容,否則視為未提供。 (C)施工業績要求: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承擔過單項合同投資不少于900萬的水生態修復類施工業績,并擔任施工經理; 業績證明材料:須提供中標通知書、合同、竣工驗收證明的復印件并加蓋投標單位公章,三者缺一不可;時間以竣工驗收證明中的驗收時間為準;中標通知書、合同、竣工驗收證明三者中至少有一項證明材料能反映出項目投資額指標和相關內容,當三者中數值不一致時以數值小的為準;如提供的證明材料中未能真實反映出相關數據和內容,視為未提供。 有效期自2020年01月01日起至招標公告發布之日止。 (2)投標人應當承擔過以下類似工程業績之一: (A)工程總承包業績要求:投標人承擔過單項合同投資不少于900萬的水生態修復類工程總承包業績; 業績證明材料:須提供中標通知書、合同、竣工驗收證明的復印件并加蓋投標單位公章,三者缺一不可;時間以竣工驗收證明中的驗收時間為準;中標通知書、合同、竣工驗收證明三者中至少有一項證明材料能反映出項目投資額指標和相關內容,當三者中數值不一致時以數值小的為準;如提供的證明材料中未能真實反映出相關數據和內容,視為未提供。 (B)設計業績要求:投標人承擔過單項合同投資不少于900萬的水生態修復類設計業績; 業績證明材料:須提供中標通知書、設計合同的復印件并加蓋投標單位公章;時間以設計合同簽訂時間為準,項目投資額以合同為準。提供的業績證明材料必須能真實反映出相關數據和內容,否則視為未提供。 (C)施工業績要求:投標人承擔過單項合同投資不少于900萬的水生態修復類施工業績; 業績證明材料:須提供中標通知書、合同、竣工驗收證明的復印件并加蓋投標單位公章,三者缺一不可;時間以竣工驗收證明中的驗收時間為準;中標通知書、合同、竣工驗收證明三者中至少有一項證明材料能反映出項目投資額指標和相關內容,當三者中數值不一致時以數值小的為準;如提供的證明材料中未能真實反映出相關數據和內容,視為未提供。 有效期自2020年01月01日起至招標公告發布之日止。 3.5信譽要求:投標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設市場不良行為在江蘇建設工程招標網的曝光臺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間的; (2)有建設市場不良行為在泰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官網的曝光臺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間的; (3)有建設市場不良行為在泰州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的曝光臺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間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為,有相關部門正式公文證明行政處罰已被取消或處罰期已滿的除外。 3.6投標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定的情形。 注:上述3.3(6)、3.3(7)、3.5、3.6項評審方式為承諾制,如查實投標人在《誠信投標承諾書》中虛假承諾,按弄虛作假處理。 3.7本次招標接受(接受/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采用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2項的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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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標文件獲取 | |||||||||||||||||||||
4.1招標文件獲取時間為:2023年05月12日17時00分至2023年05月19日17時00分
4.2招標文件獲取方式:投標人使用“江蘇CA數字證書”登錄“電子交易平臺”獲取;
本招標公告及文件中“電子交易平臺”是指:泰州市建設工程電子交易平臺7.0;
4.3投標工具使用費5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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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標截止時間 | |||||||||||||||||||||
5.1投標截止時間為:2023年06月06日09時00分 | |||||||||||||||||||||
6.評標方法 | |||||||||||||||||||||
6.1是否評定分離:是;
6.2本次招標采用 綜合評估法,具體方法如下:
詳見招標公告下方附件PDF招標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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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發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江蘇建設工程招標網、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泰州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上發布 | |||||||||||||||||||||
8.聯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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