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如皋市城北街道重大項目配套建設項目已批準建設,建設單位:如皋市人民政府城北街道辦事處,招標人為如皋市城市建設管理中心,建設資金來自財政,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如皋市城北街道重大項目配套建設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2.1.1建設地點:如皋市城北街道
2.1.2建設規模:該項目為如皋市城北街道重大項目服務的配套項目及部分市政項目,實施內容為重大項目辦交辦新建企業的清表平整、圍擋圍墻建設、地塊揚塵整治、耕作層剝離、溝塘回填等配套及市政項目,承包人根據施工現場實際情況及任務通知單進行實施。
2.1.3合同估算價:投資額800萬元。本工程共兩個標段。
2.1.4工期要求:根據任務單要求執行,合同期滿一年或工程量達到400萬元自動終止。
2.1.5 質量要求: 合格
2.1.6 其他: /
2.2招標范圍:該項目為如皋市城北街道重大項目服務的配套項目及部分市政項目,實施內容為重大項目辦交辦新建企業的清表平整、圍擋圍墻建設、溝塘回填等配套及市政項目,每標段400萬元,共2個標段,合同期滿1年或工程量達到400萬元自動終止合同。
本項目采用費率招標,最高限價費率為85%。
結算金額=經審核的實際施工預算造價*中標費率,最終以審計確認金額為準。
標段 |
招標范圍 |
最高限價 |
一標段 |
預估約400萬元 |
最高限價費率為85%。 (投標報價時,投標人所報費率不得高于85%,最終結算時按照實際完成項目的審計價格進行結算)。合同簽訂金額按標段預估金額簽訂。本項目施工總預算金額為800萬元(各標段之和)。 |
二標段 |
預估約400萬元 |
本工程共分兩個標段,按照一標段至二標段的順序開標, 一個投標人只能中一個標段。 已經取得第一中標候選人資格的投標人,可以參加后續標段的開標及評標,但任何情況下不得作為后續標段的第一中標候選人,僅可被推薦為第二中標候選人。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具備獨立法人資格;
3.2投標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3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 貳 級及以上執業資格,且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⑵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模在項目負責人執業范圍之內。
⑶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4)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建辦市〔2021〕40號)的規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級建造師統一使用電子證書,紙質注冊證書作廢。若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為一級建造師,則須提供符合建辦市(2021〕40號文件要求的電子注冊證書,否則資格審查不予通過。請各投標人及時更新主體庫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時而導致資格審查不通過,其風險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3.4 投標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應具備其他要求:
3.4.1投標企業須持有南通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頒發的《南通市建筑企業信用管理手冊》或《南通市建筑業企業《單項投標)信用管理手冊》《以下合稱為《信用手冊》),持有南通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頒發的《南通市建筑企業信用管理手冊》的申請人擬選派項目負責人的身份及執業注冊信息應錄入《信用手冊》,持有《南通市建筑業企業《單項投標)信用管理手冊》的申請人擬選派項目負責人的姓名及身份證號碼應錄入《信用手冊》,且《信用手冊》未處于在擬投標項目所在地暫停或停止使用狀態。
特別提醒:(1)因信用手冊版本更新,新辦理信用手冊的投標企業須同時將信用手冊封面及掃描封面二維碼后的人員界面截圖一并上傳,申請人擬派的項目負責人信息須列明在人員界面截圖中,否則作無效標處理。(2)《信用手冊》的辦理,請各建筑業企業登錄南通市建筑市場監管平臺,按照《南通市建筑業企業信用手冊管理辦法》(試行)(通建工〔2014〕138 號)文件要求到南通市城鄉建設局駐南通市政務服務中心窗口申領新證,并申請信用核查。
3.4.2根據《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建筑企業資質動態監管不合格企業參加招投標相關事宜的復函》(蘇建函建管〔2019〕233號)文件要求,投標人某項被核查為不達標的資質,不得參加該資質的招投標、合同備案等經營活動。
3.4.3根據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切實加強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蘇建質安〔2020〕75號)以及《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進一步落實蘇建質安〔2020〕75號文的補充通知》(蘇建質安(2022)198號)文件要求,投標單位因生產安全事故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且被限制承攬新工程并在限制期內的,不得參與本項目投標活動。
3.4.4企業資質有效期執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統一延續有關
事項的通知》(建辦市函〔2021〕510號)精神。
3.4.5按照《關于在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的招標投標活動中建立對失信被執行人聯合懲戒機制的實施意見》(蘇信用辦?2018?23號)的規定,失信對象不得參與本項目投標。失信對象的認定以開標當日“信用中國”網站或“信用江蘇”網站公布名單為準;
3.4.6自2021年5月1日以來,企業和擬派項目負責人沒有因串通投標、弄虛作假、以他人名義投標、騙取中標、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受到建設等有關部門行政處罰的;
3.4.7自2022年5月1日以來,企業沒有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不含項目負責人多投多中后放棄)、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
3.4.8自2023年2月1日以來,企業沒有因拖欠工人工資被招標項目所在地省、市、縣(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
3.4.9項目負責人與投標單位簽訂有效勞動合同。
3.4.10根據皋建發〔2021〕13號文規定,在如皋市住建局公布的《如皋市2020年度建筑業企業信用綜合評價結果的公告》(皋建發〔2021〕169號)中建筑業企業信用綜合評價“房建類”、“市政類”信用綜合評價為E級的企來不得參于本項目的投標。
3.5投標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標 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招標文件獲取時間為:2023年5月22日至2023年06月02日9:00時;
4.2招標文件獲取方式:投標人使用“江蘇CA數字證書”登錄“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獲取;本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中“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是指:南通市公共資源交易電子交易平臺 ;
5. 投標截止時間
5.1 投標截止時間為 : 2023年06月 02日9時00分。
5.2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 資格審查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進行資格審查,資格評審標準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7. 評標方法
本次招標采用合理低價法,評標標準和方法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8. 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南通市公共資源交易網、江蘇建設工程招標網上發布。
9. 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如皋市人民政府城北街道辦事處
地 址:如皋市人民政府城北街道
聯 系 人:張先生
電 話:13862730951
招標人:如皋市城市建設管理中心
地 址:如皋市寧海路
郵 編:226500
聯 系 人:郭先生
電 話:0513-87286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