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6-2017年度潁東城區綠化設計項目
二、項目編號: YDCG-F2015057
三、答疑內容:
招標文件第一章招標公告中第一條第4點招標范圍中提到2016-2017年度潁東城區綠化設計項目主要包括有橋梁工程,而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1條投標人擬派設計人員中沒有提到橋梁專業分項負責人,這個是否需要提供?
答:不需提供。
需招標人提供該項目的基礎資料,包括2016-2017年所涉及到的潁東城區綠化設計項目基本范圍及設計內容,2016年-2017年潁東區綠地系統總體規劃,潁東區上位規劃等。
答:各投標人應結合阜陽市城市綠化建設管理辦法等相關文件資料及潁東區實際調查研究。
招標文件第三章評標辦法中第2.2.4(1)中資信部分評分標準,投標人業績得分,此投標人業績可否是建筑項目或者規劃類項目業績?第2.2.4(2)中技術部分評分標準,合理化建議和優惠承若得分,此合理化建議是指對2016-2017年度穎東區城區綠化項目設計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議?還是對整個城區綠化項目提出宏觀的合理化建議,包括項目的可實施性等?
答:業績指類似業績,詳見招標文件前附表10.5內容。關于合理化建議問題,自行考慮。
如招標人不提供該項目的基礎資料,設計范圍、面積等,投標報價是否按照單位平米報價?
答:按招標文件執行,詳見招標文件前附表10.1內容。
阜陽市潁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