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標文件 第三章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11.1 市場價格波動引起的調整市場價格波動是否調整合同價格的約定:不予調整。”現更改如下:“11.1 市場價格波動引起的調整市場價格波動是否調整合同價格的約定: 按本合同12.1約定。” 二、本通知與本項目原招標文件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三、本通知作為本項目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對各投標人具有約束作用。 四、其余要求同原招標文件。
南通市港閘區唐閘鎮街道辦事處 江蘇唯誠建設咨詢有限公司 201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