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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長江經濟帶發展規劃已報國務院 可能配置三大兩小城市群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15-07-10  

        《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的指導意見》發布近8個月后,長江經濟帶發展規劃也已上報國務院。

        一名了解規劃進展的消息人士告訴記者,長江經濟帶發展規劃已經上報國務院,只待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即可對外公布。長江經濟帶發展規劃為相關的11個省市,設定了發展的具體目標。關于規劃具體進展,記者未能聯系到國家發改委置評。

        去年9月,國務院發布《關于依托黃金水道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的指導意見》(《指導意見》),此后安徽、江西、四川和重慶等省市,陸續公布了貫徹落實的實施意見。

        長江經濟帶覆蓋上海、江蘇、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慶、四川、云南、貴州等11個省市,面積約205萬平方公里,人口和生產總值均超過全國的40%。

        “長江經濟帶是國內除沿海經濟帶之外最發達的經濟帶。”國家發改委城市和小城鎮中心規劃院院長沈遲說,長江經濟帶發展規劃涉及的地區很多,從長江源頭到入海口的各個地方,在發展水平、發展階段、資源環境、經濟結構等多方面,都存在很大的差異,很難只設定一個目標,每個地方都應該有適合各自發展的一個具體目標。

        一名前期參與起草過實施意見的地方學者告訴記者,今年3月中旬,長江經濟帶發展規劃已征求過國務院下屬各部門,以及沿江11個省市的意見。其后的4月下旬,發展規劃走完征求意見流程,并形成送審稿,目前只待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即可對外公布。關于涉及各省的定位,這名地方學者透露,11省市的定位將繼續延續《指導意見》中按照區域位置劃分的定位:以上海為龍頭,“三大兩小”的城市群配置。(編注:三大跨區域城市群指的是長三角城市群、長江中游城市群、成渝城市群;兩小區域性城市群是指滇中、黔中城市群。)

        中國社科院工業經濟研究所研究員陳耀稱,相比《指導意見》,長江經濟帶發展規劃的內容更具可操作性,是《指導意見》的“落地”,“內容會有很多,除了交通、基建,還會涉及產業分工、機制體制協調、人才和旅游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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