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建議》明確提出,要在“十三五”時期“整合設立一批國家公園”。國家公園體制的建立,意味著我國依托公共資源設立的大部分高等級景區將從“準公共產品”逐步過渡到“純公共產品”。從試點開始,循序推進,以點帶區,連區成片,合片成體,是中國國家公園體制創建的必由之路。
西方世界關于國家公園的思潮和理念傳入我國始于上世紀初,至今已有近百年的時間。從1931年中華民國南京政府計劃以太湖為基地,仿效日本創建國立公園的最初嘗試,到2013年11月《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明確提出“嚴格按照主體功能區定位推動發展,建立國家公園體制”的鄭重發聲,中國數十年間不斷探索著國家公園制度的落地實現。2015年1月,國家發改委等13部委聯合通過了《建立國家公園體制試點方案》,標志著我國國家公園體制創建進入實質性推進階段。《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的建議》(以下簡稱《“十三五”建議》)明確提出,要在“十三五”時期“整合設立一批國家公園”。與此同時,國內學術界對于中國國家公園體制“怎么建”“誰來管”的問題亦已有了數十年的討論與爭論,成果豐碩。如今,在政府高層強力推動與社會各界熱切關注的雙輪驅動下,中國國家公園體制創建話題再次被推到風口浪尖。一個全新的中國特色國家公園體制呼之欲出,成為“十三五”期間引人注目的改革焦點之一。
三個原則:從國際經驗看國家公園體制創建
自美國于1872年建立第一個國家公園——黃石國家公園后,加拿大、歐洲、澳大利亞及亞洲等一些國家和地區先后仿效其做法建立了大量的國家公園。截至2014年,全世界已有超過150個國家建立了至少5000處符合世界自然保護聯盟(IUCN)標準的國家公園。由此可見,創建國家公園體制已經成為國際上對自然與文化遺產資源進行保護與利用的通行做法。縱覽國家公園開發的國際經驗,概括而言,國家公園體制的建立有三大原則:以人為本、國家主導、因地制宜。
“以人為本”是國家公園最基本的原則和屬性。IUCN將國家公園定義為“提高精神、科學、教育、娛樂及參觀的基地,用于生態系統保護及娛樂活動的保護地”,其設立是為了“保護一部分有獨特自然文化價值的地區,排除更多的人為干擾,滿足當代人欣賞、了解自然文化價值的需要,并且為子孫后代盡可能留下一份未被人為改變的遺產資源”。保障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游憩權利,實現寶貴自然文化資源的永續利用,顯然是各國設立國家公園的主要目的。這一理念與《“十三五”建議》中關于“堅持人民主體地位”的表述不謀而合,即“人民是推動發展的根本力量,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是發展的根本目的。”國家公園體制的建立,意味著我國依托公共資源設立的大部分高等級景區將從“準公共產品”逐步過渡到“純公共產品”,其飽受詬病的多頭管理體制與高額票價等頑疾將受到直接的挑戰。可以預見,中國國家公園體制創建不僅會使中國公民的旅游休閑權益得到極大增進,還將對中國的經濟與社會發展產生深遠影響。
“國家主導”主要體現在國家公園統一的命名體系和管理體制之上。美國專門成立了從屬于內政部的國家公園管理局來對國家公園管理體制進行監管。在該體制中,實際上存有20種名稱不一的公園單位,如國家戰場、國家歷史公園、國家保留地等,同時配套有強力而完備的法律保障。這種國家主導下的統一管理主要有兩個好處:一方面帶來了品牌的集聚與放大效應。如今,美國的國家公園真正成為了其國家形象的一部分,黃石、大峽谷等國家公園更成長為世界級的旅游目的地,在國際上享有盛譽;另一方面,國民游憩權得到國家的尊重與保障,輔以國家公園內愛國主義教育體驗環節的設計,極大地增強了民眾的自豪感與歸屬感,同時也成為對外輸出本國文化的重要窗口。事實上,強化國家認同和文化自信本就是世界各國國家公園體制建設的主要目的之一,而這也成為了一個自然而普遍的結果。
國家公園制度雖然發端于美國,但在世界各國的學習與實踐中形成了不同的管理模式,這體現了國家公園的“因地制宜”原則。根據上海交大周武忠等的研究,目前共存在四類國家公園的管理模式:一、以美國為代表的中央政府管理模式。該模式以樹立國家認同為核心,將國家公園視為樹立國家自信和民族認同的重要載體,以強大的中央財力和完善的制度設計來保障公園體制的存在、運行與完善。二、以自然游憩娛樂為驅動的協作共治共管模式。該模式以英國為代表,中央政府多扮演協調的角色,調動多方利益相關者來對國家公園進行管理并實現利益的共享。三、以自然保護運動為發端的屬地自治管理模式。澳大利亞是此類模式的代表,與其行政體制和立法結構相關。國家確立“保護自然”的總體原則,在不違背本原則的前提下,各州可發揮自主權力選擇國家公園的具體管理模式。四、以自然生態旅游為導向的可持續發展管理模式。本模式的代表國家有日本和芬蘭,在尊重自然屬性的前提下,側重于挖掘國家公園為公民游憩提供生態服務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