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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省市探路國家公園體制 7月底上報試點方案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15-06-29  

        5月18日,國務院批轉《發展改革委關于2015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意見》提出,將在9個省份開展“國家公園體制試點”。

        記者獲悉,發改委同中央編辦、財政部、國土部、環保部、住建部、水利部、農業部、林業局、旅游局、文物局、海洋局、法制辦等13個部門已聯合悄然印發了《建立國家公園體制試點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該《方案》提出了試點目標——試點區域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國家級風景名勝區、世界文化自然遺產、國家森林公園、國家地質公園等禁止開發區域(以下統稱各類保護地),交叉重疊、多頭管理的碎片化問題得到基本解決,形成統一、規范、高效的管理體制和資金保障機制,自然資源資產產權歸屬更加明確,統籌保護和利用取得重要成效,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保護管理模式。

        “國家公園是國際上通行的、能較好地處理保護和利用關系的保護地管理方式。需要強調的是,《方案》試點的并非國家公園這一實體,而是國家公園管理體制。”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社會發展部研究員蘇楊對記者介紹,由于國家公園體制的試點涉及到13個部門,部門之間能否實現有效協調將是改革的一大挑戰。

        在《方案》之外,發改委辦公廳還印發了《發改委國家公園體制試點區試點實施方案大綱》和《發改委建立國家公園體制試點2015年工作要點》。

        7月底上報試點方案

        根據《方案》,國家擬在北京、吉林、黑龍江、浙江、福建、湖北、湖南、云南、青海開展建立國家公園體制試點。每個試點省份選取1個區域開展試點。試點時間為3年,2017年底結束。

        《方案》要求,試點省份在選擇具體試點區域時,主要考慮以下要求:一是要有代表性,滿足保護對象保護要求。二是要有典型性,通過試點取得的經驗具有示范作用,可復制、可推廣;保護地交叉重疊、多頭管理、自然生態系統被人為切割、碎片化比較嚴重,保護問題比較突出的區域,作為重點選擇對象。三是要有可操作性,地方政府有積極性和一定的工作基礎;區域相對集中,邊界清晰,土地類型適宜資源有效保護和合理利用,國有土地、林地面積應達到一定比例。

        “《方案》在試點選擇上只選了9個試點省(市),但回避了資源價值高、保護問題多的四川、海南、廣東等,這是方案的一個遺憾。”蘇楊認為,《方案》同時也未能對跨省的保護地實現統一保護給出明確的指導意見,例如福建和江西的武夷山。

        根據發改委的要求,試點省(市)在選好試點區域后,編制實施方案,要在今年7月底之前以省(市)政府名義報發改委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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