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城鎮化工作會議上指出,要讓居民“望得見山,看得見水,記得住鄉愁”。在當前城鎮化進程中,對蘊含著逐漸消失的鄉愁和農耕文明的傳統村落,如何持續性地進行有效保護,是擺在我們面前的重大課題。
傳統村落是中國建筑文化的精髓,它真實地反映了我國農業文明時代的鄉村經濟和極富人情味的社會生活,是保存著中華文明的一份集體記憶。山西是傳統村落典型省份,已統計的有3000多個傳統村落。但是,從山西調研的情況看,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傳統村落的原始性、文化性正面臨逐步瓦解和消失的危險。
逐漸走向衰敗的傳統村落
由于經濟社會的發展以及人為因素和客觀因素,致使傳統村落大量衰落、消失。主要表現為三個矛盾:
一是人居需求與現實困境的矛盾。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村落的生活格局遠遠滿足不了現代生活的需要。加上農村家庭人口的增長和宅基地的限制,絕大多數傳統村落都存在“拆舊建新”“插花混建”的現象。另外,隨著傳統村落的文化價值和商業利用日漸被人們重視,但在如何處理保護利用與原住民之間關系的問題上,選項較多,例如為開發旅游出讓經營權的同時,動員村民整體搬遷,對傳統村落文化遺存是致命的打擊。
二是建筑體自然衰敗與缺乏維修保護的矛盾。建筑體衰敗是顯而易見的,因為中國傳統村落大多是磚木結構,房屋壽命期較短,現在這些村落建筑都有著上百年的歷史,受自然風雨的侵蝕,已經到了嚴重的自然衰敗期。當然,有人居住稍進行修繕的,建筑壽命會被延長。但如果不能進行有效保護,那么自然消亡是必然的。在對傳統建筑實施搶救式保護之后,受經濟條件制約實施常態維護較為困難。
三是居住民大量外流與活體人文傳承的矛盾。隨著居住民大量流向城市和社會文化意識的變化,村落非物質性傳統文化逐漸遺失。從宗族譜系到祭祀禮儀,從婚喪嫁娶到飲食服飾,從鄉規民約到節慶民俗、民間藝術等傳統文化正在逐漸變淡乃至消失。同時,物質性傳統文化也遭受了沖擊,許多建筑上的一些標志性元素,以及村莊重要生活場所中的一些景觀元素和文化元素,由于人為破壞形成了嚴重的損失,比如建筑構件、農耕文化時期一些生活生產方式遺留下來的物件如拴馬樁、影壁等,它們本身不可移動,既是建筑構件又是建筑體配置的文化象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