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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野三坡5A風景區建287棟別墅 違反國家禁令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15-10-30  

        在河北野三坡5A級風景區,20多年前建成的民族風情園于幾個月前被拆除,而在風情園山腳下建起了287棟別墅。這些別墅如何建成,屬于國有資產的風情園如何被轉賣,仍有諸多問題待解。(10月12日《北京青年報》)

        控制別墅供地,國家曾發布多重禁令。早在2003年,國土部首次發布《關于清理各類園區用地加強土地供應調控的緊急通知》,強調“停止別墅類用地”供應;2006年,國土資源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兩部委制定《禁止用地項目目錄(2006年本)》,“別墅類房地產開發項目”名列其中,且“一律不得辦理相關手續”;2012年初國家強調“不得以任何形式安排別墅類用地”,還有《風景名勝區規劃規范》等規定“禁止在風景名勝區建設別墅”。禁令一串串,野三坡景區作為國家5A級景區怎么就豎起287棟別墅,令人詫異。

        搞房地產開發,必須得辦手續。按此,景區里建別墅無外乎兩種情況,要么無手續,開發商違規建設;要么有手續,相關部門違反了別墅供地禁令。事實是什么?風景區負責人不知道開發商在哪里,記者多方聯系也一直沒回復,這個開發商真神秘,不知道隱藏了多少“秘密”。

        違規建別墅,土地從何而來?這里要講個故事。早在1988年,野三坡被認定為國家級風景區,后有三十多名全國政協委員聯名提出“在北京周邊興建56個少數民族村寨”提案,1992年,民族園建成。然而,民族園在今年5月被不明身份的人拆毀,聲稱國仁集團已經買下土地想拆就拆。早在2011年,作為國資的民族園由當地政府賣給一家公司,而且“買賣并沒有經過正常程序”,現在還有800萬元差額沒補齊。

        風景名勝資源是不可再生的國家資源,嚴禁以任何名義和方式出讓,或者變相出讓風景名勝區資源及其景區土地,早在2002年國務院就作出這樣的規定。民族園土地被違規轉讓,是誰作出的決定?違反程序出賣國資,其中存在哪些貓兒膩?誰為800萬元損失擔責?這些問題不能不搞清。

        接下來,不禁要問誰來管、誰能管?建房子要辦規劃用地許可證,開工要辦建筑施工許可證,賣房子要辦銷售許可證,5A景區里搞建設免不了進行環評……這么多環節,只要有一個拿不下,對開發商都是不小的障礙。那么,涉及的規劃、土地、建設、環保等相關部門是否認真履行了審批和監管職責?287棟的別墅大項目就在顯眼的景區,就在職能部門眼皮子底下,總不能說沒發現吧。

        當前,各級正在開展“三嚴三實”教育,當地政府部門應該對照“嚴以用權”的要求,認真進行對照檢查和反思,徹查違規賣國資、景區違規建別墅問題,該問責的問責,絕不可姑息遷就。否則,誰都可能把國家禁令當耳旁風,樹立“想咋干就咋干”的違法違規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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