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為了進一步推動本市立體綠化的健康發展,市綠化主管部門制訂了一系列的標準規范,先后出臺了《屋頂綠化技術規范》(試行)及《綠墻技木手冊》,為立體綠化建設發展提供技術支撐,現將相關標準淺析如下,以饗讀者。
1.法律背景
為鼓勵發展垂直綠化、屋頂綠化等多種形式的立體綠化,本市在綠化條例里制訂新增了"新建機關、事業單位以及文化、體育等公共服務設施建筑適宜屋頂綠化的,應當實施屋頂綠化"的條款。
2.節能降耗的要求
2007年6月國務院印發的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的《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
2007年8月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上海市節能減排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滬府發〔2007〕25號)。
相關方案都有屋頂綠化的內容,但屋頂綠化中常出現承重、滲水問題,缺乏規范。
3.內容特點
為了便于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養護單位等屋頂綠化建設單位掌握屋頂綠化建設的相關技術要求,本規范編制力求內容完整性,對設計、施工、養護、驗收等方面的屋頂綠化技術要求作了較為詳細的技術規定。
4.植物層
以低矮灌木、草坪、地被植物和攀緣植物等為主......嚴格控制大喬木......喬木種植位置距離女兒墻應大于2.5米......
5.排水
屋頂綠化屋頂應設計臺理的排水系統,保證暴雨后1小時內能排水完畢,在排水口應有過濾結構。
6.基質層
土方造形、土方堆高處需在承重梁及柱頂位置......基質應選用專用基質。基質的理化性質要求:pH:6.0-7.5、EC值:0.5-2.0ms/cm、有機質享30g/kg、容重≤1.0mg/m3、非毛管孔隙≥15%、石灰反應:≤10g/kg、石礫粒徑≥1cm、石礫含量≤5%。
7.荷載要求
花園式和組臺式屋頂綠化的屋頂設計屋面荷載應≥4.50KN/平方米(營業性屋頂花園≥6.0KN/平方米);草坪式屋頂綠化屋頂設計屋面荷載應≥2.5KN/平方米,屋頂綠化設計時應由具有屋面荷載驗算資質的相關單位進行復驗,并出具證明。
8.防水要求
屋頂綠化屋頂應達到建筑二級防水標準,重要建筑須達到一級防水標準,參見GB50345。
防水層的合理使用年限不得少于15年,參見JGJ155-2007。可選用剛性防水、柔性防水或涂膜防水三種不同材料方法,應二道或二道以上防水層設防,最上道防水層必須采用耐穿刺防水材料。防水層的材料應相容。材料標準參見GB50345。
屋頂綠化的防水層應采取二道防水層工藝施工,一道主要防植物根穿刺,一道主要防水滲透。不同防水層應采用合適的施工工藝復合,粘結牢固,搭接寬度不小于50cm,并向種植池、花臺及屋面設施延伸至高出基質15cm。施工溫度應宜5-35℃,嚴禁在雨天、雪天、大風(五級以上)條件下施工。綠化屋面必須進行二次閉水檢測實驗,第一次在屋頂綠化施工前進行,第二次在苗木種植前,每次閉水時間必須大于96h(4天)。
9.以人為本
園林小品及公用設施應設置在建筑墻體、承重梁位置,高度不得大于3米。園林小品及設施應選擇質輕、環保、安全、牢固材料。
屋頂綠化應設置獨立出人口和安全通道,必要時應設置專門的疏散樓梯。
植物種植施工應根據園林樹木栽植規程施工,種植高于2m的植物需采取防風固定技術,主要包括地上支撐法和地下固定法,具體可參照園林植物栽植技術規程。
10.環保安全
屋頂綠化技術規范編制還有強化環保、節約的可持續原則,要求屋頂綠化建設材料選用推廣環保材料、可重復利用的材料。
為防止高空物體墜落和保證游人安全,應在花園或屋頂四周設置防護圍欄,高度應130公分以上。
施工應選擇不影響周圍居民作息的時間進行;施工期間禁止隨意丟棄雜物、桔枝及施工垃圾,避免對周圍環境造成污染。
11.修剪
除應根據園林綠地養護技術規程進行養護外,必須嚴格控制植物高度、疏密度,保持適宜根冠比及水分養分平衡,保證屋頂綠化的安全性。
12.有害生物控制
貫徹"預防為主,綜合冶理"的防冶方針,采取無毒害、無污染或低污染的防冶措施,嚴禁使用劇毒化學藥劑和有機氯、有機汞化學農藥,對惡性人侵有害植物宜采用手工拔除的方式清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