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了解到,《山東省建筑市場管理條例》是為加強建筑市場管理,維護建筑市場秩序,保證建設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保障建筑經營活動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而制定的。對于違反相關規定的企業單位,監督管理方將依法進行處罰。
近日,信網就從青島市城鄉建設委員會了解到,青島柏高市政園林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承建的市南區四川路、中山路等道路及交通設施整治提升工程,其中廣西路和常州路施工現場道路施工完成后,青島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通過檢查發現,檢查井井框與路面高差不符合規范要求,青島柏高市政園林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系未按照建設工程設計圖紙施工。
根據檢查結果,青島市城鄉建設委員會認為該公司上述行為違反了《山東省建筑市場管理條例》中第五十條第三款中的規定,并于5月18日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警告,并處以2萬元罰款。
信網通過查詢了解到,青島柏高市政園林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于2004年3月23日在青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冊成立,經營范圍:市政工程、園林綠化工程、仿古建筑工程、公路工程、土石方工程施工等(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