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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焦作市城市綠化條例》明年將正式實施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18-11-06  
            城市綠化是城市生態建設的核心內容,是建設生態文明的重要途徑。明年1月1日起,《焦作市城市綠化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正式實施。這是焦作自取得地方立法權后出臺的第四部地方性法規,標志著焦作市把城市綠化保護工作納入法治化軌道。

            記者從11月5日召開的《條例》新聞發布會獲悉,《條例》共5章42條,對城市綠化的規劃和建設、保護和管理和法律責任等作出了規定。

            其中《條例》規定,擅自砍伐、移植城市樹木的,處每株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擅自修剪行道樹的,處每株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砍伐、擅自遷移古樹名木的,處每株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

            據了解,近年來,焦作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大力開展“全城增綠”行動,城市綠化工作取得了長足進步。截至去年年底,焦作市建成區綠化覆蓋率達40.54%,綠地率達35.42%,人均公園綠地達13.97平方米,主要指標均已達到并超過國家園林城市標準。

            然而,焦作城市綠化事業快速發展的同時,還存在綠地系統規劃編制不夠規范、公共綠地建設標準不高、占綠毀綠現象時有發生等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亟待通過制定《條例》加以解決。

            “該《條例》的出臺,將為促進我市城市綠化事業發展、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建設美麗宜居的生態園林城市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焦作市副市長閆小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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