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韶山市人民政府向湖南省林業局、湘潭市林業局遞交了《關于創建國家森林城市的請示》,湖南省林業局對照國家森林城市指標進行了綜合審查,并將相關材料上報,推薦韶山市申報國家森林城市。
11月22日,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已復函省林業局,同意我市創建國家森林城市,并予以備案。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希望我市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要著力開展森林城市建設”的重要指示精神,把森林城市創建擺在重要位置,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按照國家森林城市建設備案和規劃實施均超過兩年時間要求,認真對照國家森林城市評價指標,加強組織領導、科學規劃布局、加大資金投入、廣泛宣傳發動,注重求真務實推動森林城市建設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
11月22日,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已復函省林業局,同意我市創建國家森林城市,并予以備案。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希望我市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要著力開展森林城市建設”的重要指示精神,把森林城市創建擺在重要位置,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按照國家森林城市建設備案和規劃實施均超過兩年時間要求,認真對照國家森林城市評價指標,加強組織領導、科學規劃布局、加大資金投入、廣泛宣傳發動,注重求真務實推動森林城市建設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