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記者從有關部門獲悉,為依法加強寧夏森林公園建設和經營,保護森林公園資源,合理利用森林公園,發展森林旅游文化產業,日前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審議通過了《寧夏回族自治區森林公園管理辦法》。
《辦法》鼓勵支持民營企業和個人建設經營森林公園,鼓勵、支持政府投資新建的森林公園經營單位與文化旅游經營企業聯合開發文化、旅游、娛樂項目。利用森林公園開發旅游項目的,應當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并與自治區全域旅游發展等規劃相協調。新建森林公園的選址、規模和風格等,應當與周邊環境相協調。禁止在森林公園毀林開墾、采石、采砂、取土以及其他毀林行為。采伐林木的,應當遵守有關林業法律、法規的規定。
根據《辦法》,森林公園應當免費開放,經依法批準收費的除外。在森林公園周邊開展生產經營活動,不得損害動植物和生態環境,不得破壞通往森林公園的道路、電路、供排水管道等基礎設施。
《辦法》鼓勵支持民營企業和個人建設經營森林公園,鼓勵、支持政府投資新建的森林公園經營單位與文化旅游經營企業聯合開發文化、旅游、娛樂項目。利用森林公園開發旅游項目的,應當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并與自治區全域旅游發展等規劃相協調。新建森林公園的選址、規模和風格等,應當與周邊環境相協調。禁止在森林公園毀林開墾、采石、采砂、取土以及其他毀林行為。采伐林木的,應當遵守有關林業法律、法規的規定。
根據《辦法》,森林公園應當免費開放,經依法批準收費的除外。在森林公園周邊開展生產經營活動,不得損害動植物和生態環境,不得破壞通往森林公園的道路、電路、供排水管道等基礎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