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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蘇省首次明確林業植物可快遞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15-05-28  

        6月1日起,《江蘇省林業有害生物防控辦法》正式實施,這是江蘇省第一部關于林業有害防控的綜合性政府規章。記者了解到,新辦法也首次明確了林業植物可以快遞郵寄。

        “新辦法除了一般性規定,還根據江蘇實際作了一些特別的規定,增列了一條。”江蘇省林業局副局長葛明宏介紹,特別增列的是“通過郵寄方式運送林業植物及其產品的,適用調運檢疫的規定”,這也是積極應對電子商務時興、大量商品通過郵寄運送的新形勢。

        記者注意到,新辦法明確規定了“運輸、郵寄林業植物及其產品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在運輸或者郵寄前查驗《植物檢疫證書》;無《植物檢疫證書》的,不得承接運輸或者郵寄”。如果沒有依照規定行使而造成嚴重后果的,將面臨最高10萬元的罰款。

        江蘇省政府法制辦副主任徐衛說,江蘇是重要的苗木產地,也是花木盆景出口基地,但是由于跨省域、遠距離調運林業植物及其產品的現象非常普遍,需要對林業植物及其產品的生產、經營、利用行為進行規范和監督,新辦法實施將明確管理部門的監督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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