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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面推行河湖長制,天津市水生態環境質量全面提升!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19-05-07  來源:天津日報  作者:何會文  
             記者從市水務局獲悉,天津市自2017年全面推行河長制以來,堅持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綠色發展理念,在深化四級河長全覆蓋管理的基礎上,推動全市湖泊全面“掛長”,目前,已實現所有河湖水域河長、湖長全部覆蓋,極大促進了天津市水生態環境質量全面提升。

      天津地處九河下梢,河網水系縱橫密布。前些年,由于缺乏有效管理手段,河湖水域被污染狀況時有發生,損害了生態環境、城市文明形象及人民群眾身體健康。2017年,天津市在全國率先推行河長制,即水環境管理屬地行政領導責任制,有效改變了以往河道“無人管”“管不了”等被動局面。在此基礎上,天津市于2018年又探索推行湖長制。截至目前,全市共落實市、區、鄉鎮街、村四級河長湖長5884名。

      在推進河長制湖長制過程中,天津市編制完成《天津市水資源統籌利用與保護規劃》并經市政府批復,規劃實施水質監測、截污治污、渠系連通、工程治理、生態修復等綜合措施。同時積極采取加強河長制湖長制考核、開展河湖“清四亂”專項行動、破解新老水問題三項措施,壓緊壓實河長湖長第一責任,集中解決河湖亂占、亂采、亂堆、亂建“四亂”突出問題,著力解決“水多”“水少”“水臟”“水渾”等新老水問題,推動全市河長制湖長制從全面建立到全面見效,實現名實相符。

      自2017年11月起,天津市在全市范圍內持續開展河湖水環境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三大行動,累計排查河道6905條段、湖庫151個、坑塘16109個,發現問題5992處。2018年以來,市河長辦深入開展河長制暗查暗訪,共出動檢查人員1674人次,發現問題137處,已全部完成問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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