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推進閩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態保護修復工程試點,激發各地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福建省已制定出臺《閩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態保護修復正向激勵管理辦法》,籌措設立10億元正向激勵資金。記者從省財政廳獲悉,6月底,省財政下達了首批2.25億元,獎勵較好完成2018年度試點工作的地區。
本次下達正向激勵資金與2018年度績效評價排名直接掛鉤。選取協調推進、資金保障、監督管理、信息報送、項目進度、績效目標等考核指標,由省財政廳、自然資源廳、發改委、生態環境廳聯合開展績效評價,對位列前5名的將樂、延平、建陽、古田、浦城各獎勵1500萬元,對閩侯、連城等6~15名縣區各獎勵800萬元,其余縣區各獎勵500萬元。
為繼續推進閩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態保護修復工程試點,省級還將組織試點設區市評選一批較好體現“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體”理念、具有一定機制體制創新、項目管理和資金管理規范的精品示范工程,對符合條件的每個工程給予2000萬元正向激勵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