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5月20日開始,《北京市排水和污水再生利用管理辦法》草案公開征求意見,市民可在6月10日前向市水務局提出意見和建議。
草案規定:工業企業在規劃布局選址上應當盡量考慮再生水利用。新建工業企業,在水資源論證中要考慮使用再生水;原有工業企業,在設備更新改造時,應當優先考慮使用再生水。
位于再生水廠下游的農業灌區,應當建立再生水灌區;城市河道應當大力使用再生水營造河道水環境;市政雜用領域使用再生水應當以園林綠化澆灌和道路清掃為重點,在再生水管線覆蓋范圍內的原有綠地應當使用再生水;新建綠地的,在規劃過程中應當考慮再生水利用;負責道路清掃的單位應當根據再生水管線布局調整水車行車路線,并制訂再生水利用方案;再生水管網覆蓋區域內的施工工地降塵一律使用再生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