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當前做好疫情防控、助力企業復工復產的形勢下,如何做好環境執法?日前,廣東省生態環境廳例行發布會上傳來消息,對生產口罩、防護服等五大類企業一般不進行現場執法檢查,充分利用遙感、無人機巡查、在線監控等科技手段開展非現場檢查,并及時提醒復工復產企業正常運行治污設施。
廣東省生態環境廳副廳長何國森表示,在環境執法方面要做到既有監管的力度,又有服務的溫度,實現守法企業無事不擾,違法企業利劍高懸。
為加快企業復工復產速度,廣東省實施環境監督執法正面清單。根據生態環境部統一部署,對生產口罩、防護服等防疫物資的企業,供應水、電、氣等保障民生的企業,污染少、吸納就業能力強的企業,重大工程項目以及先進裝備制造業類等五大類企業一般不進行現場執法檢查(除信訪舉報核實以外)。在對環境信用良好企業減少現場檢查的同時,充分利用遙感、無人機巡查、在線監控等科技手段開展非現場檢查,并及時提醒復工復產企業正常運行治污設施。
此外,廣東省還進一步完善對環境違法的容錯糾錯機制,規定對有主動消除或減輕環境違法行為危害后果的,以及配合生態環境部門查處環境違法行為有立功行為情形的,從輕或減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