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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全面停止天然林商業性采伐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20-08-25  來源:中國自然資源報  
             浙江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發布《關于加強天然林保護修復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要求,禁止毀林開墾、將天然林改造為人工林以及其他破壞天然林及其生態環境的行為,全面停止天然林商業性采伐,嚴禁移植天然大樹進城,嚴禁天然林皆伐改造。

      《意見》強調,要積極推進天然林綠色發展。在不破壞地表植被、不影響生物多樣性保護的前提下,可在天然林地適度發展休閑旅游、森林康養、林下經濟等綠色富民產業,拓展“兩山”轉化通道,增加林農收入,促進鄉村振興。

      《意見》要求,要完善天然林保護修復監管體制,建立天然林保護縣級自查和省級復查機制。將天然林保護修復成效列入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事項,作為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及領導干部綜合評價的重要參考。對破壞天然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可以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訴訟。

      《意見》確定,到2020年底,持續加強336萬公頃天然林資源的有效管護,全面禁止107萬公頃天然商品林商業性采伐,基本建立天然林保護修復制度體系。到2025年,重點區域天然林全部實現與公益林管理并軌,天然林生態系統逐步修復,進一步完善保護修復制度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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