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湖北省林業局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政策意見,將推進“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工作作為工作重中之重,僅今年以來,局黨組帶頭鉆研,召開黨組會、局長辦公會專題研究7次。結合林業工作實際,研究制定并及時印發《省林業局落實優化營商環境“30條”具體措施》,從優化政務服務環境、提高行政審批效率、支持林業產業發展、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等方面出臺15條具體舉措落實優化營商環境。
一是多渠道完善服務,不斷優化政務服務環境。截至目前,全省林業系統省、市、縣三級政務服務事項均實現通過省政務服務網在線申請,進一步推動“一網通辦”,行政審批“不見面”。梳理完成57個政務服務事項的省、市、縣三級清單確認對接及網上公開工作,在完成4個林業垂管審批系統與省政務服務網全部對接基礎上,推動2個垂管系統與省統一受理平臺對接,實現辦件流程、結果及時推送,實現政務服務事項“一窗通辦”;在為“精準扶貧”建立的“易地搬遷項目使用林地審核審批綠色通道”基礎上,增加“生豬穩產類項目使用林地審核審批綠色通道”服務,辦事企業最快2個工作日內能取得許可文件。截至目前,通過“綠色通道”辦理精準扶貧易地扶貧搬遷項目29件,全部免征了森林植被恢復費;辦理生豬養殖項目138件;對符合使用林地條件的重大投資項目保障林地定額指標,因疫情防控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無法及時辦理使用林地手續的,允許報備后先行使用林地,在開工后6個月內辦理使用林地審核審批手續,著力解決企業堵點難點痛點問題。
二是進一步簡政放權,推進行政審批“三減一放”。今年二季度,省林業局受理通過使用林地許可647件,涉及林地面積1934公頃,分別是一季度的5.9倍、3.9倍,較去年同期分別增長49%、25%,其中包括一批重大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地方批次用地項目和符合國家政策的工礦產業項目順利獲得使用林地許可,支持推進了復工復產和重大建設項目落地。推進“減時限”,將所有政務服務事項承諾辦理時限均壓縮到法定時限的50%以下,總壓縮率55.47%,接近60%的壓縮目標。其中3項行政許可事項調整為“即辦件”,即由法定的20個工作日縮減為當日辦結。配合省自然資源廳、省住建廳等部門開展工程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壓縮林業部門審批時限,將社會投資帶方案出讓土地類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時限減至30個工作日、社會投資中小型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減至45個工作日、政府投資市政線性項目審批減至40個工作日、改造類(規劃條件不變)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減至30個工作日;推進“減材料”,清理規范各類證照、證明材料,對于辦理頻率較高的建設項目使用林地事項,取消林地權屬等證明材料;省級森林與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建立機構和修筑設施事項,取消補償協議等申請材料;林木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事項,取消了經營場所、生產用地權屬等證明材料,降低辦事難度;推進“減次數”,57項政務服務事項(含辦理項)中27個事項實現0跑腿,其余事項實現最多跑一次,極大減少辦事企業、群眾跑腿次數;推進“放權力”,在兼顧從嚴管理和方便辦事、降低辦事難度的基礎上,將臨時使用林地審批、市縣級自然保護區內建立機構和修筑設施的審批權限下放至市縣兩級,省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物經營利用許可和人工繁育許可由市級、區縣級調整為市級,極大方便行政相對人申請辦事。
三是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維護良好市場秩序。2017年起,省林業局已實現建庫、隨機抽查檢查對象、隨機選派執法人員、檢查結果上傳公示均通過省“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平臺進行,做到全程網上留痕,并通過平臺加強檢查結果運用。堅持做好“雙隨機一公開”監管。連續4年制定并印發“雙隨機一公開”工作實施方案,優化規范檢查工作,對監管中發現的問題及時責令整改;按照“應領盡領”原則,對“互聯網+監管”事項及檢查實施清單進行了再次梳理,目前,湖北林業系統監管事項13項(國家級認領11項,省級新增2項),檢查實施清單15項;充分利用湖北省信用信息平臺,完成省信用信息平臺聯合懲戒備忘錄的措施清單梳理和維護、信用承諾目錄編制工作,有效推進聯合獎懲制度與信用承諾制度的落實。
一是多渠道完善服務,不斷優化政務服務環境。截至目前,全省林業系統省、市、縣三級政務服務事項均實現通過省政務服務網在線申請,進一步推動“一網通辦”,行政審批“不見面”。梳理完成57個政務服務事項的省、市、縣三級清單確認對接及網上公開工作,在完成4個林業垂管審批系統與省政務服務網全部對接基礎上,推動2個垂管系統與省統一受理平臺對接,實現辦件流程、結果及時推送,實現政務服務事項“一窗通辦”;在為“精準扶貧”建立的“易地搬遷項目使用林地審核審批綠色通道”基礎上,增加“生豬穩產類項目使用林地審核審批綠色通道”服務,辦事企業最快2個工作日內能取得許可文件。截至目前,通過“綠色通道”辦理精準扶貧易地扶貧搬遷項目29件,全部免征了森林植被恢復費;辦理生豬養殖項目138件;對符合使用林地條件的重大投資項目保障林地定額指標,因疫情防控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無法及時辦理使用林地手續的,允許報備后先行使用林地,在開工后6個月內辦理使用林地審核審批手續,著力解決企業堵點難點痛點問題。
二是進一步簡政放權,推進行政審批“三減一放”。今年二季度,省林業局受理通過使用林地許可647件,涉及林地面積1934公頃,分別是一季度的5.9倍、3.9倍,較去年同期分別增長49%、25%,其中包括一批重大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地方批次用地項目和符合國家政策的工礦產業項目順利獲得使用林地許可,支持推進了復工復產和重大建設項目落地。推進“減時限”,將所有政務服務事項承諾辦理時限均壓縮到法定時限的50%以下,總壓縮率55.47%,接近60%的壓縮目標。其中3項行政許可事項調整為“即辦件”,即由法定的20個工作日縮減為當日辦結。配合省自然資源廳、省住建廳等部門開展工程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壓縮林業部門審批時限,將社會投資帶方案出讓土地類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時限減至30個工作日、社會投資中小型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減至45個工作日、政府投資市政線性項目審批減至40個工作日、改造類(規劃條件不變)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減至30個工作日;推進“減材料”,清理規范各類證照、證明材料,對于辦理頻率較高的建設項目使用林地事項,取消林地權屬等證明材料;省級森林與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建立機構和修筑設施事項,取消補償協議等申請材料;林木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事項,取消了經營場所、生產用地權屬等證明材料,降低辦事難度;推進“減次數”,57項政務服務事項(含辦理項)中27個事項實現0跑腿,其余事項實現最多跑一次,極大減少辦事企業、群眾跑腿次數;推進“放權力”,在兼顧從嚴管理和方便辦事、降低辦事難度的基礎上,將臨時使用林地審批、市縣級自然保護區內建立機構和修筑設施的審批權限下放至市縣兩級,省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物經營利用許可和人工繁育許可由市級、區縣級調整為市級,極大方便行政相對人申請辦事。
三是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維護良好市場秩序。2017年起,省林業局已實現建庫、隨機抽查檢查對象、隨機選派執法人員、檢查結果上傳公示均通過省“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平臺進行,做到全程網上留痕,并通過平臺加強檢查結果運用。堅持做好“雙隨機一公開”監管。連續4年制定并印發“雙隨機一公開”工作實施方案,優化規范檢查工作,對監管中發現的問題及時責令整改;按照“應領盡領”原則,對“互聯網+監管”事項及檢查實施清單進行了再次梳理,目前,湖北林業系統監管事項13項(國家級認領11項,省級新增2項),檢查實施清單15項;充分利用湖北省信用信息平臺,完成省信用信息平臺聯合懲戒備忘錄的措施清單梳理和維護、信用承諾目錄編制工作,有效推進聯合獎懲制度與信用承諾制度的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