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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省恩施市探索集體林權退出機制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20-11-16  來源:湖北省林業局  
             湖北省恩施市探索集體林地承包經營權退出機制入選國家林草局公布的國家第一批16個集體林業綜合改革試驗典型案例,是湖北省唯一入選的典型。

      開展集體林業改革以來,恩施市有序推進林業綜合改革,進一步放開林地經營權,依規流轉,建立規范的農村產權交易平臺,集體林地“三權分置”運行機制。

      隨著林業綜合改革不斷深入,制約林業發展的體制機制問題逐漸顯現,如何為經營主體規模性使用森林資源和農戶申請有償退出林地承包經營權找好結合點,恩施市提出集體林地有償退出理念,出臺《恩施市集體林地承包經營權退出與再發包管理辦法(試行)》,從政策層面突破集體林地在保護發展方面存在的難題。

      恩施市保障退出集體林地的林農利益,建立審查機制,堅持把農民自愿申請,林地權屬明晰,家庭成員意見一致,有穩定就業,有固定收入作為退出的基本條件。同時,建立補償機制,對申請退出的集體林地,聘請第三方機構進行價值評估,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按評估價對其進行一次性補償。

      恩施市引入社會資本投入林業生產活動,堅持生態優先,不得改變林地用途,不得破壞生態環境,僅僅利用森林景觀合理開發,最大限度保持原生態。恩施市舞陽壩街道辦事處耿家坪村35戶林農的89.8畝集體林地經營權自愿退出30年,用于公益性公園建設,林農直接獲利1246萬元,城市獲得更多綠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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