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間,浙江省及時出臺天然林保護修復實施意見,全面停止天然林商業性采伐,推進天然商品林區劃落界和停伐管護,開展天然林保護宣傳,有序推進天然林與公益林并軌管理,全省天然林保護修復工作穩步推進。
推進天然商品林停伐管護。自2016年起,浙江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強“十三五”期間年森林采伐限額管理的通知》,明確規定嚴禁移植天然大樹進城,嚴禁天然林商業性采伐,禁止對天然林實施皆伐改造,同時取消“十三五”期間天然林主伐指標。用嚴格的管制,確保天然林資源得以休養生息。2020年4月,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強天然林保護修復的實施意見》,提出3大方面14項重點工作,進一步明晰浙江省天然林保護修復工作的發展方向。
圓滿完成天然林補助任務。“十三五”期間,中央財政累計安排浙江省天然林補助資金3.86億元。根據天然林保護管理相關規定,浙江省迅速開展工作部署、切實加強技術培訓、積極做好服務指導,全力推進天然商品林區劃落界和停伐管護協議簽訂工作,全省共完成天然商品林停伐管護補助面積273.09萬畝,圓滿完成國家2020年下達的任務量。
開展天然林保護宣傳。在國家林業和草原局政府網、中國綠色時報、今日頭條、浙江發布等媒體上及時發布天然林相關政策信息和權威解讀;浙江電視臺新聞頻道“政策面對面”欄目播出專題訪談《浙江省全面推進天然林保護修復工作》;國家林草局簡報專刊發布信息,肯定浙江省天然林保護修復工作成效;攝制完成《保護天然林,繪就浙江綠水青山底色》宣傳片。充分利用多種媒體平臺擴大天然林成效宣傳。
加強天然林與公益林并軌管理。實施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制度,把符合區位條件的天然林逐步納入公益林管理,同步落實補償資金和管護要求,推進天然林和公益林并軌管理。全省納入公益林補償范圍的天然林達3335.1萬畝,占天然林總面積的66.05%,全省2/3的天然林與公益林已實現并軌管理。
“十四五”期間,浙江省將持續加強天然林保護修復工作。強化規劃引領,組織編制省級天然林保護修復規劃,指導市縣編制實施方案。嚴格用途管控,科學合理確定天然林重點保護區域,實施分區施策,強化監測管護。加快并軌管理,逐步擴大天然商品林停伐管護補助范圍,重點區域天然林全部實現與公益林并軌管理。完善制度體系,加快建立完善“全面保護、系統恢復、用途管控、權責明確”的天然林保護修復制度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