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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政府批復“十四五”年森林采伐限額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21-03-04  來源:四川省林業和草原局  作者:張洪明  

      四川省政府日前正式批復四川省林業和草原局組織編制的《“十四五”期間年森林采伐限額》,要求抓緊落實到具體限額編制單位并公布實施。

      批復指出,“十四五”期間年森林采伐限額是每年采伐森林、消耗林木蓄積的最大限量,各地各有關部門(單位)必須嚴格執行《森林法》和森林采伐限額管理等有關法律法規,不得突破、截留和調整。

      批復指出,四川省林業和草原局要進一步細化管理措施,督促各地加強對本行政區域林木采伐、森林經營和森林采伐限額執行情況的監管、指導、服務,加大林業行政執法力度,依法打擊亂砍濫伐、毀林開墾、亂占林地等破壞森林資源的行為。

      批復強調,各級人民政府要堅持“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認真貫徹落實《森林法》關于“實行森林資源保護發展目標責任制和考核評價制度”的規定,切實履行保護發展森林資源的職責,完善并落實森林資源保護發展制度,促進四川省森林資源數量增加、質量提高、功能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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