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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肅酒泉強化濕地資源保護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22-09-20  來源:甘肅省林業和草原局  

      近年來,甘肅省酒泉市堅持“保護優先、嚴格管理、系統治理、科學修復、合理利用”的原則, “全方位、全地域、全過程”加強濕地保護管理工作,在保障濕地生態功能和永續利用,為人民群眾提供共享綠意空間的同時,實現了生態效益、社會效益、經濟效益相統一。

      一是著力宣傳教育,強化保護意識。在“世界濕地日”、“愛鳥周”、“6.5”環境日通過電子屏展示、懸掛橫幅、發送短信,開展“全面貫徹濕地保護法,共建碧水藍天好家園”主題黨日活動等多種形式的系列宣傳活動,全面系統宣傳講解了《濕地保護法》及保護濕地、呵護濕地的重要性。通過宣傳,公眾對濕地的認知度和參與濕地保護的自覺性不斷提高,形成了全社會關注濕地、全民保護濕地的良好氛圍。

      二是著力摸清底數,合理保護恢復。結合國土“三調”數據成果,對全市濕地資源進行詳細調查,掌握現有濕地類型、分布面積等信息,徹底摸清濕地資源底數,提高了濕地保護修復的針對性,為持續保護、修復、利用濕地奠定基礎。截至目前,全市濕地面積達721.23萬畝,占全市國土面積的2.86%,已建成國際重要濕地1處、建立國家濕地公園2個、濕地類型保護區5個,濕地保護率達60%以上。

      三是著力修復治理,提升濕地功能。積極爭取中央、省級財政資金,先后在兩個國家濕地公園,三個省級濕地類型自然保護區集中實施了濕地保育恢復、濕地資源監測、生物多樣性保護、科普宣教、基礎設施等建設項目,累計投資3350萬元。通過項目實施,恢復了濕地的自然風貌,野生動植物棲息環境得到有效保護,進一步提升了濕地生態系統服務功能。

      四是著力依法審批,規范監督管理。嚴格落實濕地面積總量管控制度,在全面保護、面積不減、不損害濕地生態功能的前提下,按照“先補后占,占補平衡”的原則,加強項目征占用濕地事前、事中、事后監管,督促濕地保護和修復方案落實到位。截至目前,依法審批項目征占用一般濕地8件。

      五是著力巡護監測,維護生態安全。完善縣、鄉、村三級管護聯動網絡,建立了濕地管護員制度,加大濕地日常巡護管理力度,今年已累計出動巡護人員336人次、巡護車輛112臺次,有效杜絕了各類違法行為發生。同時,組建專業隊伍,對水環境質量、濕地土壤、濕地植物、濕地動物和濕地外來入侵物種等濕地生物多樣性現狀、濕地生態環境變化趨勢進行了全面監測,通過監測,使濕地生態系統的自然性、穩定性和完整性有效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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