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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東威海:建立“三長”聯合管護機制 守護濕地生態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22-10-08  來源:山東省林業局  

      近日,山東省威海市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布會,威海市林業局、水務局、生態環境局有關同志聯合介紹了《關于建立“林長+河湖長+灣長”濕地聯合管護工作機制的意見》并回答記者問。

      2022年7月,威海市林長制辦公室、市河長制辦公室、市灣長制辦公室聯合印發了《關于建立“林長+河湖長+灣長”濕地聯合管護工作機制的意見》。《意見》指出,2022年底前,在威海市建立“林長+河湖長+灣長”濕地聯合管護工作機制,著力構建三長協作、部門聯動的濕地保護管理新格局,提升全市濕地保護、修復和管理能力。

      《意見》明確了各有關部門的職責分工,“林業部門要會同各有關部門建立濕地保護專家咨詢機制,組織編制濕地保護規劃,制定發布一般濕地保護名錄和范圍。水利部門要加強對河流、湖泊(水庫)管理范圍內濕地的管理和保護。海洋部門要加強對濱海濕地的管理和保護,嚴格管控圍填濱海濕地。住建部門要加強對城市濕地的管理和保護。”

      《意見》提出建立三項工作機制。一是建立濕地保護管理信息共享制度。河長辦、灣長辦及林長辦各有關成員單位依據濕地數據,明確職責范圍內的濕地管護責任,組織開展濕地保護、修復、管理有關工作。二是建立濕地保護管理專家咨詢制度。組建以河長辦、灣長辦及林長辦各有關成員單位技術專家為主要成員的濕地保護專家咨詢隊伍。三是建立濕地保護管理協作制度。林長辦、河長辦和灣長辦組織各有關成員單位,共同開展普法宣傳、探索建立完善濕地生態效益補償制度,推廣濕地保護先進技術等濕地保護修復有關工作。

      《意見》制定了四個工作措施:一是切實提高認識,依法依規開展濕地保護工作。二是嚴格管控要求,規范工程項目占用濕地的行為。建設項目選址、選線要征求林業主管部門意見,避讓濕地。三是提升生態功能,開展濕地保護修復。四是扎實組織落實,全面完成管護任務目標。確保到2025年威海市濕地保護率達到70%以上。

      下一步,威海市將深入落實《意見》,建立健全濕地管護三項工作機制。目前,已協調市自然資源局將國土三調濕地數據共享給市生態環境局、水務、住建和海洋發展等濕地監管部門,各相關部門將依據濕地數據,明確職責范圍內的濕地管護責任,組織開展濕地保護、修復、管理有關工作。另外,已組織各區市林業主管部門對接濕地監管各相關部門,牽頭細化濕地管護責任,全面摸清查實國土三調濕地管護情況,確保濕地管護協調到位、責任落實到位、日常巡查巡護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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