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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寧夏五措施推進中央生態環保督察反饋濕地問題整改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22-12-16  
      為認真推進中央生態環保督察反饋濕地問題的整改工作,寧夏回族自治區林業和草原局認真組織,統籌協調各市、縣(區)強力扎實推進
       為認真推進中央生態環保督察反饋濕地問題的整改工作,寧夏回族自治區林業和草原局認真組織,統籌協調各市、縣(區)強力扎實推進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濕地問題的整改。

      一、高度重視,積極安排部署。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多次召開專題會議分析研究,深入市、縣(區)督促指導、協調解決實際問題,保證和加快了整改進度。

      二、制定方案,明確整改任務。及時起草下發了《自治區林業和草原局辦公室關于做好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濕地問題整改工作的函》,對反饋的濕地問題逐一提出具體詳細的整改措施、整改目標、整改時限和工作要求,建立整改清單,確保每項整改任務有責任、有目標、有措施、有落實。

      三、強化措施,加強整改落實。進一步明確相關責任科室和責任人,采取電話時常督、實地指導督、難點重點督等措施,緊盯重點難點,對重視度不高、措施不力、畏難不前的市、縣(區),在通報的基礎上,進行重點督導、跟蹤督促,確保整改工作全面落實。同時,強化考核激勵,將環保督察整改工作納入市、縣(區)年終效能目標考核,以考核促整改,確保各項整改措施落實到位。

      四、加強指導,保證整改質量。抽調所有人員成立三個技術服務指導組,采取包縣駐點,下沉所有市、縣(區)逐個進行督促指導,扎實推進一般濕地名錄發布和“虛假增補”濕地的核查整改工作,認真核實整改資料并現地解決存在的問題,加強技術指導服務,確保整改質量和成效。

      五、督促推進,確保整改進度。對整改進度實行月報制,積極督促各市、縣(區)每月按時上報整改進度和整改成果資料,緊盯整改工作推進慢、資料報送不及時的市、縣(區),采取重點督導、駐點指導、多點協調的措施,有序有力推進整改進度。

      截至目前,各市、縣(區)對17萬畝增補濕地排查已基本結束,共排查有問題濕地1.5萬畝,其中進行異地增補1.51萬畝、現地恢復145畝。平羅縣對虛假增補的56畝沙湖垃圾填埋場,進行全部清理整治,覆土播撒草籽恢復濕地。規范重新發布一般濕地名錄51萬畝,涉及1220個濕地斑塊,整改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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