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林長制辦公室日前印發《浙江省林長履職工作規范》,明確林長工作職責包括落實保護發展責任、制定重點工作任務、統籌推進系統治理和加強監管克難攻堅;將林長履職方式拓展為召開林長會議、開展實地巡查、實施工作督導,并從強化責任落實、溝通協調、工作紀律三方面提出要求。
《規范》突出高標準、嚴要求、細落實,經省級總林長會議審議通過,經省委、省政府同意印發。《規范》要求建立年度目標清單、任務清單和責任清單,將年度林業重點工作明確到條線、到網格、到責任人。
近年來,浙江推動深入實施林長制,實現了資源保護和要素保障“雙進位”,生態修復與災害防控“雙突破”,生態功能和富民效益“雙提升”。2022年,全省森林覆蓋率提高到61.27%,森林火災發生率保持在歷史最低位,松材線蟲病除治實現成災率、疫情發生面積和病死松樹、疫區、疫點、疫情小班數量 “六下降”,全年林業總產值6680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