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嚴格執行招標投標規定。森林撫育工程聘請第三方監理公司、驗收公司開展項目監理和工程驗收,全局統一委托第三方代理機構組織招投標。作業工隊招投標由各林場組織,分項目招投標,按資金額度大小確定招投標方式,招投標代理機構由林場通過遴選方式確定。
二是嚴格履行現地撥交程序。作業設計批復后,局資源科、調查設計隊、林場場長和副場長逐小班進行第一次現地撥交。招投標結束后,林場組織分管副場長、技術施工人員(轄區護林員)、施工單位負責人逐小班進行第二次現地撥交,現地撥交明確小班四至范圍,并告知采伐事項,參加人員逐一簽字確認。
三是嚴格執行標號采伐規定。作業設計批復后,由林場組織精干專業技術力量,嚴格按作業設計和撫育技術規程對采伐木進行標號,并落實森林撫育采伐公示制度。嚴禁對非采伐木進行采伐,嚴禁越界、異地、超范圍、超強度、超限額、超期限逾期采伐,嚴禁“拔大毛”“開天窗”現象發生。
四是嚴格實行跟班作業制度。組織人員對工程建設進行全程跟班,嚴格按撫育技術規程進行施工,按作業設計作業,并做好施工日志。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切實保障工程進度、工程質量。
五是嚴格執行產銷分離制度。生產和銷售環節分離,其中施工單位負責森林撫育的生產環節,木材銷售由林場具體組織實施。生產的木材必須經檢尺、驗收并嚴格辦理入庫、出庫手續后方可銷售。由局資源科、計財科負責對木材銷售環節進行監督和檢查。
六是嚴格作業人員報備制度。強化組織領導,林場明確技術施工責任人,按項目和撫育地塊列出責任清單報局資源科備案。施工單位明確施工組織機構和總負責人、各工序工段長、工班長等,并與每名作業人員簽訂責任狀,明確作業范圍、職責及撫育要求等,對所有施工作業人員實名登記造冊,報林場、局紀檢科備案,一旦出現違規操作追責到人。
七是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施工單位為安全生產責任主體,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按撫育規程進行施工作業,做好車輛、機具維護和人員的安全防護,不得攜帶火種入山,所有施工作業人員必須繳納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方可作業,各實施林場開工前要組織技術和安全培訓,監督檢查施工單位做好安全工作。
八是嚴格工程監理驗收規定。監理公司對森林撫育工程進行全過程監理,及時發現問題并督促林場、施工單位及時整改到位。完工后施工單位向林場提出申請,林場組織進行場級自查,自查合格后向局資源科提交自查報告和竣工驗收申請,組織第三方驗收公司進行局級驗收。同時,成立撫育工程督查組,隨時對工程質量和第三方驗收情況進行抽樣復查。
九是嚴格木材詢價定價機制。森林撫育生產的木材根據市場需求進行材種設計及制材,做到材盡其用,不同規格的木材銷售價格由林場采取市場調研、詢價的方式自主確定,銷售價格以書面形式報局計財科備案。
十是嚴格“收支兩條線”規定。全局綜合考慮撫育工程生產環節的所有成本和費用,將項目資金足額投入到建設當中。森林撫育工程投入、木材銷售收入分別記賬,實行收支兩條線,堅決杜絕將銷售收入投入工程生產環節的情況發生,確保森林質量得到精準提升,撫育剩余物得到綜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