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按期推進落實內蒙古自治區黨委辦公廳、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第二輪中央生態環保督察報告第41項整改任務,內蒙古自治區林業和草原局牽頭聯合水利廳,組織相關自然保護地、濕地保護及生態學專家一行6人,自5月底開始先后分三批次,對中西部阿拉善盟、烏海市、鄂爾多斯市、巴彥淖爾市、包頭市、呼和浩特市、烏蘭察布市的7個盟市19處灘涂和湖泊濕地開展現地考察評估工作,評估任務包括現地核查和交流座談兩種形式。
此次考察評估是在2022年黃河兩側灘涂濕地和中西部地區自然湖泊分布情況的摸底排查的基礎上展開的。先后對阿拉善盟額濟納旗天鵝湖、包頭市達爾罕茂明安聯合旗的騰格淖爾、鄂爾多斯市烏審旗高通查干淖爾、伊金霍洛旗烏蘭淖爾、呼和浩特市海流水庫、烏蘭察布市商都縣、察右后旗六臺河自然湖泊,以及包頭市土右旗、東河區、九原區、鄂爾多斯達拉特旗、準格爾旗、杭錦旗、鄂托克旗、巴彥淖爾市磴口縣、五原縣、烏拉特前旗、臨河區、烏海市烏達區、海南區、阿拉善盟高新區的沿黃灘涂濕地展開實地調研考察,調研總里程累計長達1萬多公里。
在座談評估環節,列入名單的盟市旗縣區林草局高度重視此項工作,提前向當地政府分管領導進行匯報,精心組織所在地鄉鎮領導、相關部門負責人參加座談,部分旗縣還邀請了鄉鎮和村集體代表參加座談,使座談討論問題更加精準、典型有代表性,并當場對相關整改問題進行解答,進一步提高了當地政府部門對建立自然保護地的認識。
專家組在完成最后一站考察后,討論形成了納入自然保護地體系建設的初步意見。針對專家意見及考察評估報告,內蒙古自治區林草局、水利廳將再次就19處濕地納入自然保護地體系保護的科學性、合理性、典型性進行評估,并征求相關盟市意見,最終確定納入自然保護地體系名單。為下一步完成中西部地區自然湖泊及黃河兩側灘涂濕地新擴建自然保護地范圍劃設、科學考察、總體規劃編制及評估論證等前期報批工作打下堅實基礎。